自从加入到“创城”大军以来,一直在大街上做宣传和卫生督查。室外作业,又累又渴,很是辛苦。 某日,督查到一家理发店,商户尚未开门,碰巧隔壁是一家自行车店,老板是熟人。提议同伴一起进店坐坐,稍事休息。 “老板在吗?”进门先打招呼。 “老板不在呢。”店员是一位年轻女性。 “哦,不在啊。老板不在,也要进来歇歇。”我略觉尴尬,只好开着玩笑。 店员忙着沏茶,态度还算和气。 “最近也不跟着我们去骑车子了。”店员瞅了我一眼。 “你怎么知道我骑过自行车?”有些意外。 “你不认识我了?”她又瞅我一眼,意味深长地问。 “不好意思哈!”气氛更尴尬了。“我们肯定是加过同一个群?”我搜索脑海,无一印象。 “你当真不认识我?”她再一次问我。 “你可能是认错人了。” “怎么会!你不是在xx局,叫xx吗?” “……,……” 当她准确说出我的单位和名字,我的汗,下来了。 “我们曾经是亲戚啊。”她提醒我。 哦,明白了。 她所谓的亲戚,肯定是指姻亲,那来自于我的失败的初婚。 “我们还曾经一起参加过一次骑行活动,你都没有和我说话。我是认为你是为了避免尴尬,没想到你是真的不认识我了。”她好象有些不相信。 已经坐下来了啊,有同伴在,且端起了茶。 她试图和我聊起以前的一些人和事情,很遗憾的样子。但好多,我真的已经都记不起来了。恍若梦境,一切前尘旧事,物是人非,我已不再是我。 她深以为疑,回身定视,似是要看穿我,撕掉我伪装的戏码。 可我不是伪装,是真的不记得了。 她不是我,所以,她不会这么觉得。 原谅我。这世间,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我真的没有了一点记忆。 不好意思,如有下次,请假装陌路。 遗忘,即对自己负责。仿若删除,让人干净又轻松。 互相遗忘,该是对各自生活,最大的成全和认可。
【编者按】:有人说,一个人最好记性不要太好,因为回忆越多,幸福感越少。面对无常的人生,互相遗忘,也是对各自生活最好的成全。作者感悟,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