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孟尝君传〉》的争论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 〔以故归之〕因这个原故归附、投奔他。,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终于依靠他们的力量,从虎豹般(凶狠)的秦国逃出来。其,他们,代指“士”。。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只是能作鸡鸣狗盗者的首领罢了。特,只、不过。鸡鸣,能模仿鸡鸣的人。狗盗,会装狗入室偷盗的人。雄,这里意为首领。,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擅齐之强〕拥有齐国强大的国力。擅,据有,专有。,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南面而制秦〕意思是齐国能成为天下霸主而制服秦国。南面,指君临天下,古代国君听政或接见诸侯,坐北面南,所以说“南面”。,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还用得着鸡鸣狗盗者之流的力量吗?尚,还。?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王安石《读〈孟尝君传〉》选自《临川先生文集》。《孟尝君传》即《史记?孟尝君列传》。 《读〈孟尝君传〉》评论四则 文章简短,难得气长,惟王半山〔半山〕王安石的号。《读〈孟尝君传〉》……内有许多转折,读之不觉气长,真妙手也。 (归有光《文章指南》) 凿凿只是四笔,笔笔如一寸之铁,不可得而屈也。读之可以想见先生生平执拗,乃是一段气力。 (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 文不满百字,而抑扬吞吐,曲尽其妙。 (吴楚材等《古文观止》) 通篇只有九十字,而有四层段落,起承转合,无不毕具。洵①〔洵(xún)〕确实。简劲之至!然非此等生龙活虎之笔,寥寥数语中,何能得此转折,何能得此波澜。文与可〔文与可〕名同,北宋画家。画竹,尺幅而具寻丈〔寻丈〕古代指八尺至一丈左右的长度。八尺为一寻。之观,此其似之。至议论之正大,尤堪千载不磨。 (余诚《重订古文释义新编》) 一篇88字的名作选自《名作欣赏》1981年5期。 ──《读〈孟尝君传〉》赏析 刘德斌 王安石的论说文《读〈孟尝君传〉》,全篇只有四句话、88字。它议论脱俗,结构严谨,用词简练,气势轩昂,被历代文论家誉为“文短气长”的典范。一生立志革新变法的王安石,十分强调文章要有利于“治教”,要有益于社会进步。他曾说:“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又说:“且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读〈孟尝君传〉》这篇论说文,就是为“有补于世”而作的。很明显,抨击了“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自然就会使读者认识到,不能像孟尝君那样,徒有“好养士”的虚名,而没有济世兴邦的才能,应该脚踏实地为振兴国家作出具体贡献。《读〈孟尝君传〉》这篇文章所以能成为“千秋绝调”,为历代文学爱好者传诵、欣赏,就是因为它文极短而气极长,就是因为在如何看待“孟尝君能得士”的问题上,王安石有务出新意、发人深思的脱俗看法。 孟尝君,姓田,名文,是战国时齐国的公子,封于薛(今山东滕县南)。他与当时赵国的平原君,楚国的春申君,魏国的信陵君,都以“好养士”出名,称为“战国四公子”。孟尝君当时有食客数千,可谓宾客盈门、谋士云集了。但是,王安石却不以为然。他认为“士”必须具有经邦济世的雄才大略,而那些“鸡鸣狗盗”之徒是根本不配“士”这个高贵称号的。孟尝君如果真能得“士”,也就可以“南面而制秦”,又何必赖“鸡鸣狗盗”之力而灰溜溜地从秦国逃归齐国呢?被世人赞为“孟尝君能得士”的例证“鸡鸣狗盗”故事,正是孟尝君“不能得士”的有力佐证。因此,孟尝君只不过是一个“鸡鸣狗盗之雄耳”。王安石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论证手法,一反“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无可辩驳地把孟尝君推到“鸡鸣狗盗”之徒的行列,使人耳目一新。真是寥寥数语,曲尽其妙,淡淡几笔,气势纵横,细细玩味,有很丰富的政治内容。 《读〈孟尝君传〉》作为一篇翻案性的论说文,并没有冗长的引证,长篇的议论,仅用四句话88个字,就完成了立论、论证、结论的全过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为一立,开门见山提出议论的中心问题,即孟尝君能不能得士?“嗟呼!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为一批,陡然一转,否定了“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提出了作者对孟尝君的评价,即孟尝君仅仅是个“鸡鸣狗盗之雄”,实在批得精巧,批得有力。“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为一驳,驳“孟尝君能得士”,驳孟尝君“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紧扣主旨,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十分有力地证明,孟尝君是不能得士的。“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为一断,断“士以故归之”,断然肯定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批,一驳,一断,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 王安石非常反对华而不实的文风,反对过于雕镂的文辞,主张“意惟期多,字惟求少”。他给祖择之书云:“所谓辞者,犹器之有刻镂绘画也。诚使巧且华,不必适用;诚使适用,亦不必巧且华。要之以适用为本,以刻镂绘画为之容已。”《读〈孟尝君传〉》这一篇论说文,谋篇布局严谨自然,遣词造句也极其简练,文简意深,完全符合其“要之以适用为本”的行文用词原则。 孟尝君自秦国逃归齐国,《史记?孟尝君列传》有较详细生动的描述,是历史上一个情节曲折令人爱读的故事。但是,王安石在《读〈孟尝君传〉》这篇文章中,没有引用孟尝君自秦逃归齐国故事中的任何情节,而是抓住最本质的内容,从大家所熟悉的“鸡鸣狗盗”成语着笔,这样,就省去了许多笔墨。“鸡鸣狗盗”这一成语,在文**用了三次。第一次“特鸡鸣狗盗之雄耳”,是为破“孟尝君能得士”而用;第二次“尚取鸡鸣狗盗之力哉”,是为破“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而用;第三次“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是为破“士以故归之”而用。三次所用,各在其位,各有其非用不可的重要作用,所以,读来并不使人感到重复累赘,反觉抑扬顿挫,琅琅上口,津津有味。可见王安石用词的精妙真是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了。 声势浩大而内容稀松①节选自《张中行近作集?有关史论的杂想》(长江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标题为编者所加。 ──评王安石《读〈孟尝君传〉》 张中行 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直到现在多种古文选本选,并赞叹不置①〔不置〕不停止。的。因为短,无妨抄出来看看。(原文略)不算标点,整整90个字,据说文以短小为上,当然是一篇妙文了。在昔人眼里,妙还不只此也,如沈德潜〔沈德潜(1673—1769)〕江苏长洲(今吴县)人,清代著名诗人。因其以诗与诗学著作鸣世,所以课文说他“越诗境而捧此文”。就曾越诗境而捧此文,说:“语语转,笔笔紧,千秋绝调。”绝调是好到无以复加,想必还包括内容方面,是转而加紧,就把“世皆称”驳得体无完肤。其后还可以加上现代选评家的看法,是值得一唱三叹,并起而效尤〔效尤〕明知别人的行为错误而照样去做。,以期古为今用。 真是这样吗?我看不是这样。原因是,这是典型的后期史论,具有史论的通病,是声势浩大而内容稀松。何以言之?表达是为内容服务的,先说内容。关键在于得一士则可以制秦,这,不要说我们现在不相信,就是王荆公自己,总当自信是“一士”吧,而得神宗之青睐〔青睐(lài)〕对人的喜爱或重视。,竟至变法难通,可见天下大事,并不像书呆子想象的那样容易旋转。换句话说,先秦时期,六国破灭,秦统一,是历史的必然,说得一士(还不是齐君得)就可以扭转历史,是躲开史实作文章,拿笔时候兴高采烈,放下笔,顺文章之藤摸史实之瓜,是自己也难免要失笑的。失笑而写,这股力量是由韩柳起的古文传统来,因为酷爱文的声势,有时就连理也不要。算不清有多长时期了,讲文史的都宣扬古文运动的进步性,因为立志破骈四俪六①〔骈四俪(lì)六〕指骈体文。用四言六言的偶句是这种文体的基本特征。骈,两马共驾一车,引申为并列。俪,成对。。我看呢,专就表达方面说,是各有所蔽〔蔽〕指不自觉的自我蒙蔽。。打个比方说,骈体有如挑帘〔挑帘〕(女子)挑开门帘。出来,一定要打扮得花枝招展,古文变为一定要鸣锣喝道,如果我们推重的是平实自然,那就扭扭捏捏和虚张声势,同样成为可厌。 名文未必无讹选自《名作欣赏》1982年第2期。 ──也谈《读〈孟尝君传〉》 王子野 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全文不满百字,被历代文论家评为“千秋绝调”,誉为“文短气长”的典范。最近一期(1981年第5期)《名作欣赏》上刊登的刘德斌的赏析,也完全赞同这个传统的看法。我倒有点不同的意见,未必正确,提出来讨论讨论。 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留下不少诗文名作,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名人的名作未必篇篇都是白璧无瑕,所以对名文不要迷信。他的这篇《读〈孟尝君传〉》就不是好作品。不管你怎么吹捧它“结构严谨,用词简练,气势轩昂”,也不管你怎么赞扬它“一波三折,严谨自然,完整统一,强劲峭拔,极有气势”,这些看法都是表面的、形式的。问题的实质是这篇翻案文章论证不稳,站不住脚。主要缺点在两方面:翻案没有事实根据,推论又不合逻辑。 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否则这个案是翻不掉的。这正是问题的实质所在,避开它而翻案,只好想当然妄发议论:“嗟呼!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刘德斌对这种没有事实根据的议论不去批评,反而赞扬作者不引《史记》记载“省去了许多笔墨”,抓住了“最本质的内容”。 读历史书不为习俗之见所束缚,敢于以怀疑的眼光去探索问题,这种精神是可取的。王安石这篇文章可取之处仅此而已。但是他不依据事实去翻案就大错特错了。科学的态度要求实事求是,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我们决不能跟他学。 论证问题当然离不开推论,但推论的大前提必须牢靠、稳固才行。“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得士就不要靠鸡鸣狗盗之力这个大前提是站不住的。因此“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的论据完全是主观臆断。刘德斌却认为这个断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辩”。对不合理的论断为什么不可以辩一辩呢? (责任编辑:副主编)
关于《读〈孟尝君传〉》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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