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风景的初二随笔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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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风景的初二随笔700字》,由小编推荐,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范文一:自然风景皆为冠

  风景。优美,旖旎;轻柔,清纯;高贵,文雅。风景好美,令人沉醉,令人痴迷,甚至,令人“着魔”。可是,最吸引人的风景是什么呢?是天真烂漫的童真?是助人为乐?是辛勤的身影?还是无微不至的关爱?或是

  不,都不是,是大自然创造出的、举世无双的景致。但,这中间,又有哪番景色为冠呢?或许,去观赏一番总比苦思冥想更好吧!

  风儿,掠过;雨儿,飘落;花儿,舒绽;草儿,摇曳。风儿飞舞;雨儿轻移。风儿拂过大地,大地上的一切苏醒了。雨儿抚着大地,大地上的一切盎然了。春天的风,春天的雨,在春的带领下走向极盛。春天的花,春天的草,在春天的爱抚下创出了一片明丽。花儿创出一片绚丽,一片芳香;草儿创出一份淡雅,一份宁静。这幅风掠雨草图,够清新,明丽。

  黛色的夜幕,泛泛地垂着,布着满天繁星,缀着无尽宝石。星儿,闪闪;月儿,静静。星儿洒下一片彩光,月儿散下一片银辉。璀璨、耀眼的星星,在夜幕上熠熠生辉,却不乏清纯。月儿撒下的银辉,直泻入明净的湖中。湖面泛着淡淡的银光,与天上那轮玉盘相映衬,显得淡雅,清新,却不乏明丽。这幅空朗湖碧星月图,够清纯、淡雅。

  雨收起了,只留下几缕浮云在蔚蓝的天空中。太阳出来了,明艳艳的,与蓝天白云相照映着,显得分外美丽。但是,当西方架起那座七彩桥时,一切都在彩桥面前黯然失色那座彩虹桥,是如此绚丽,淡淡地泛着的光辉。红、橙、黄、绿、青、蓝、紫,在阳光下互相照映,洒下一明丽,一片辉煌。这幅艳空碧日艳虹云图够绚丽、柔美。

  好美啊!好美好美的景色,令人神往,令人沉醉。这些美景拥有着非凡的魅力,吸引着人们。那么,哪种景色最美呢?要选,其实好难。因为各种景色各有千秋,不分伯仲。淡雅的,清闲的,绚丽的,优美的,一齐展现出美的神色和迷人的风采。

  所以自然风景皆为冠!

  初二:零落

  范文二:留在心底的风景

  人的一生,可能阅景无数,但能留下深刻记忆乃至毕生难忘的风景却屈指可数。而在我心底,就有这样一幅极为优美的风景。

  当时是秋天,秋高气爽,让人有一种拥抱大自然的冲动。于是,我和好友相伴来到公园。坐在梧桐树下的石椅上,看着秋风将枯萎的树叶轻轻地铺在公园的小径上。

  这时,一位妇女带着她的孩子来到公园。那位妇女体态优雅,牵着孩子,迈着轻盈的步伐,顺着铺满鹅卵石又落满落叶的小路,缓缓地走过。

  当他们走近时,我难以置信的目光久久的停留在那个孩子身上。那怎么可能是她的孩子?那个孩子扭动着身体,小手紧紧地抓着母亲的手。他的脑袋很大,眼睛却很小,直挺的鼻梁与整张脸显得极不相称,而他的嘴竟然是兔唇!

  这对母子站在一起,构成一幅极不和谐的图画,整个公园仿佛都安静了下来,静得能清晰地听见脚踩着落叶“唦唦”的声音。人们都注视着这对母子,目光中有不解,有同情,也有厌恶。但母亲却仿佛并不在乎这一切,慈爱的看着孩子,目光似水般柔;用手抚摸着孩子的头,动作像风般轻。

  他们来到滑梯边,母亲把孩子小心的扶上滑梯,自己跑到滑梯的另一端等着。那孩子从滑梯上滑了下来,也许是下落时的快感使他十分兴奋,他放肆的笑着,嘴里还含糊的喊着“妈妈,妈妈”。母亲接着了孩子,孩子扑进母亲的怀里。他们相拥在一起,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顿时勾勒出一幅动人心弦的风景。时间仿佛暂停了,画面定格在这一瞬间,留在了我心底。

  不久后,这对母子款款地离去了。夕阳的余晖撒在他们身上,为他们披上了一件金色的外衣,场景唯美至极。

  我和好友都没有说话,目送他们离去,我想,那个孩子是幸福的。虽然他异于常人,但他跟常人一样,都有个爱他至深的母亲。回想着刚才的一幕,我深深的感受到母爱的神圣和伟大。

  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风景,它,一直留在我心底!

  上海金山区上海市朱行中学初二:潘梦婷

  范文三:我想留住这片风景

  阳台上,爷爷正抽着烟,那一头白发在夕阳中反射出光亮,烟头上的红光忽明忽暗,随着爷爷的一吸一吐,仙气缭绕,身旁的植物绿得发亮,陪着他。

  爷爷一直接送我上下学,风雨无阻。每次接我,他都站在最前面,怕我找不到他;出来任何一个班的孩子,他都会瞪大眼睛看着,目光在每个孩子脸上聚焦,一个个鉴别,好像我会混在其他班孩子中一样;听到有孩子喊爷爷,他就会猛地转头到处看,怕是我在喊他。在接孩子的人群中,我一眼就能找到爷爷,他的白发在我的眼里就是人群中最闪耀的风景。

  爷爷每天用电动车送我上下学,天冷时,还要给我穿上厚厚的外衣,戴上帽子,有时还套上护腿,我曾经因为这样的全副武装而不好意思,爷爷却不以为意,他把电动车骑地飞快,其他电动车都追不上,风驰电掣间,这是我最骄傲的风景。

  我觉得爷爷像江湖中的好汉,他当过兵,正是这点让爷爷时而和风细雨,时而暴风骤雨。有话不吐不快。

  有一次他喝了些酒,冲舅舅大声嚷嚷“老子就是要买房子!我要回我的房子里!你们把我的房子卖了,我去哪里住!”我不敢看,但听得出来,爷爷在哭。是不是人老了就格外容易生出许多惆怅呢?后来妈妈告诉我,爷爷的意思是让舅舅省钱,不要乱花钱,要给舅舅自己买房子。我顿时讶然,原来爱也可以这样表明吗?

  成人的世界太复杂,我不懂,但我知道爷爷是一心为了这个家的,尽管爷爷早该安享晚年,尽管这个家的担子不归爷爷挑。我默默地看着爷爷孤独的驼着背的侧影,像一幅晚秋的风景,树叶萧瑟、寥落,落在树下,却滋养着家的大树。

  时间如流水,我想留住爷爷接我上下学的风景,留住爷爷骑电动车的风景,甚至只是爷爷坐在阳台抽烟的风景、驼着背生气的风景,我也想留住。我能感觉时间正在把我和爷爷分开,那些美好的瞬间都印在我脑海,这是我曾经感受过最美的风景。

  爷爷抽完烟,向学校走去明知我放学要拖到六点,他却总是五点就在那儿了,这道风景,我也想留住。

  范文四:你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

  自古以来,都认定大漠为荒凉寂寞的象征。然而,荒漠中的胡杨却成为我心中最美的风景,成为我的最爱。

  我热爱它的美丽。金秋时节,金黄的胡杨层林尽染,尤为壮丽,站在塔里木大沙漠的沙丘向远眺望,悠长的塔里木河,稀疏的金色胡杨和辽阔的沙漠尽收眼底。走进胡杨,枝条交错有序,壮观独特。金黄的光晕映衬着金黄的叶片,诗画般的叶脉清晰可见,尽显美丽独特。胡杨是沙漠中一副美丽的画卷。

  我热爱它的神奇。被人们称之为“异叶杨”的它拥有三种叶片。一颗粗壮的胡杨,离地一米以下长有枝条的话,叶子一定是柳叶的样子,高一些就是杨树的叶子,再高一些会有枫叶的形状。恐怕只凭这一点在植物界中也是独一无二了吧。美丽的它是沙漠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我热爱它的古老。据说,早在几千万年以前,地球上就有了它的踪迹。在我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也不难找到它的传奇。如今,它仍在西北荒漠中繁衍生息。它见证了当年丝绸之路上驼铃的声响,它见证了西北历代王朝刀光剑影的飞扬,它见证了楼兰古国的生存消亡,它是名副其实的“活化石”。

  我也热爱它的顽强。它不畏干旱,不畏风暴,不畏酷热。它有粗壮的根系,为了生存它迅速发展,甚至可以将发达的根部扎入地下几十米,来**风暴,获取营养。在贫瘠的沙漠中照样能枝繁叶茂,在恶劣环境下,依然能够茁壮成长。顽强的它,是沙漠中不倒的丰碑。

  我更热爱它的坚守。“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它坚守沙漠三千年,拥有不变的信念。它们或成片或成林,或孑然一身,顽强地矗立在沙漠戈壁,履行着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抗风沙,保绿州。它是绿洲的保护神,它是“沙漠卫士”,它是“沙漠脊梁”,它更是沙漠的希望。

  胡杨,我热爱你,我赞美你,你的坚贞,你的执着,你的信念,是我们永远的榜样,你是沙漠的脊梁,你是沙漠的英雄,你是坚强的化身,你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伴我一生一世

  初二:李浩瀚

  范文五:绽放的风景——向天歌的姿态

  绽放,冬日里的一束暖阳;绽放,寒风中的意识;绽放,绽放舞台上的独一无二;绽放,那含着向天歌姿态的风景。

  揶揄无意般吹进阳光洒满的舞蹈房里,斑斑点点的从窗外的枫叶茎中穿过。阳光在我衣袖上闪过,格外璀璨,一只手在空中拿捏翻动着,另一只手托着腹部,双脚一会儿立起,一会儿落下,顺势摆作一只向天歌。窗外操场的枫叶氤氲着泥土的气息伴着星点的余光斜织着洒在我的头顶。来,往;俯身,张望;卧下,跃起。在空中旋转,半扭半转,欲图伸长摆出向天歌的姿态,却也连捧住那最后一点残阳的力气都没有,无情的跌落,翳蔽了来自一切的讯息。

  我坐在地上丧失了向天歌原本的姿态。

  可阳光还在枫叶上跳跃着,零零碎碎的是小欢喜。在我眼里,却都是大惆怅,独自的彷徨,光束呓语着的都是些不愉快的清香。

  涩涩。瑟瑟。

  坏情绪从不迷乱世界,但定会荒乱了心。

  操场上,枫叶似乎没有那么火红,阳光似乎没那么耀眼,或种种努力都是芬芳,或种种惆怅都是色彩,或种种欢喜都是风景,我绽放的风景。

  枫叶的摩擦声瑟瑟,向天歌又开始怡然起舞,像庄周梦中的彩蝶,卧立时又似法布尔文中的冬蚕,慢慢的,绽放的,绽放的是向天歌的姿态。起身,借着脚上的力跃起,扭转,发挥腰部的力量,单腿越过头顶,双手往上抬,一直往上抬,欲图捧住的余光照射在心房,绽放般的风景被挽留,驱走的是那一片时的踟躇与不安。

  没有了舞蹈房前的那面镜子,对着的是这一棵枫树,残缺而赋我以芬芳,以色彩。雀悦般内心的小欢喜,却临着这一凄凄惨惨的色彩,毋庸置疑的就是这一点的成功。

  我在寒风中绽放,绽放的是含着向天歌姿态的风景,我在坚毅中成长,成长的是那一点去分享,去热爱,去感恩的思想。感恩这一片绽放的风景。

  余光还是星星点点般摇曳着,倒映着的是那个最好的自己,绽放着的是最靓丽的风景,在人生底色上的那朵粉色往往是这道最亮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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