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却
忘却,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情愫。
会忘却的人,很少会有痛苦发生,或者,常处于一种轻松自如的状态,尤如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就一般而言,容易忘却的人或事,与己不会有太多重要的关连,那转瞬即过的,与他,大都是没有真正抵达过内心深处,经由心神交感深刻作用之后所产生的影响,自然不可磨灭,所以,当忘却,又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了。
我们都在时光的流逝中忘却,比如:刚刚丢弃的一张纸,轻轻倒却的一小杯水,一句随便脱口而出的话,一个漠然以对的人,一件散漫于心的事。这种可以的忘却是无关痛痒的,因为它价值十分地低微,没有费却你多少,在你的心里占据不了多少的地位与分量。
也许,随着时间的逝去,我们可以去慢慢忘却某一个人,某一件事,却很难伴岁月的无情去忘却某一段爱,当友情,亲情、爱情一类与你的生命紧紧地交织在一起。
其实,忘却、是不需要努力的,需要努力去忘却的,往往是刻意的,也是难以释怀的,所谓“刻骨铭心”便是在难以抛弃的记忆里切开一道深深的痛苦,想忘,更不能却。
当一个人在许久以后,仍然没把你忘却的,大抵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他心地本身善良,十分念情念旧,他是那一种对山山水水,一草一木都充满敬意,充满心爱的人,更何况是你,哪怕你不是他的亲爱;另一种是,日子过得不怎么样,甚至是十分地落魄潦倒,希望某一天,某一时与你来一个突然的遭遇,寻着你这样的一根“救命稻草”。
这世上,有两种人是很容易把你忘却的,一种是无心之人,他对生活本来就漠然处之,他怎么可能把你放在心里?更何况你的身份、你的地位于他不能产生什么作用,无利可图。另一种是水性杨花,见异思迁的人,这种人视人格如粪土,道德认知度十分的底下,忘却于他,本就是一件无足轻重的事。
有时候,忘却、于我们,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
当你整日地忙得不可开交,无瑕顾及其它,处在一种既充实又劳累的状态里;当你幸福地搁下手中的生活,猛然牵起一份“好久不见”的记得,一股温暖周遭的感动立刻由内而外地溢满你的全身,这样的忘却是暂时的忘却,是永远的记得!
身处困境,艰难度日,把那些爱亲好友一概抛在脑后,仅凭一己之力改变生活的人是刚毅不屈的,是坚强独立的,也是活色生香、内心充满活力与朝气的,身高权重,仍然念念不忘养育自己,培育自己的至爱亲朋,富贵之时依然没能淡去曾经的患难与共,这样的“忘却”是值得非一般之敬仰的忘却,他之所以值得你如此的敬重,原因并不在于他没有把你忘却,而是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忘却。
一个连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是谁的人,一定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也是一个得了什么健忘症、痴呆症之类的人。
也许,我们什么都可以忘却,唯独不能忘却的是:在任何地方、任何处境,当有人问,你是谁······忘却?
你可曾忘却,你可曾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