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出生成长在蒲松龄故乡的缘故吧,从小就听着《聊斋》的故事。
无论是在院子里苇席上乘凉的夜晚,还是村中关帝庙前的说书场,还有大雪纷飞的冬夜,在暖和的坑头被窝里听邻居“王快嘴”讲俚话,都离不了“妖魔鬼怪”之类,有些故事的情节,至今不忘。
后来长大了,看了鲁迅先生的志怪小说的讲稿,才开始真正地把它当成一门学问,作了点研究。
古典志怪小说中,有一种现象:人们一般不会喜欢“男妖与女子”的故事,觉得男妖大都面目可憎,行为怪异,没有“美感”可言。而却很喜欢“女妖与男人”的故事。中国古代,也许是因封建礼教的束缚,婚姻是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那时的男女授受不亲,更不能单独相见,自由恋爱之类,凤毛麟角。所以,在民间故事和志怪小说里,便十分流行“女妖”“女仙”之类的故事。中国古代男人们,如果有梦中情人的话,那么“女妖”“女仙”“女鬼”之类,当是首选。特别是,那些皓发白首,苦读四书五经,“头悬梁,锥刺骨”,繁重的读书负担,科举赶考,博取功名,光宗耀祖,传宗接代,承创家业等诸多男人特有的重大使命,再碰上精神、心理需求得不到适当的满足和排解,那么,女妖之类的传说,无疑是他们一剂心灵鸡汤。
在现代汉语中,作为形容词的“妖精”,亦褒,亦贬。你喜欢一个女人,可以温柔地叫一声“妖精”。如果你很烦她,也会愤懑地叫一声“妖精”!如果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叫妖精,不是情深意重,就可能是吃不到葡萄说酸的味道。不论是真烦或真喜欢,反正叫一声“妖精”,就是很有滋味的。
翻开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四百多篇小说中,女妖、女仙之类俯拾皆是。在民间传说,说书艺人口中,离开了这些营生,就不可能流行,也不可能流传下来。这些书面和口头描写中,她们大都在外形上有着和人间美女一样的身体和容貌,举止言行,是人间女人的范儿,可她们又不是人。有人将她们分为三种类型:女妖、女鬼、仙女。中国古典四大民间传说中的“白蛇精——白娘子”,是女妖的代表;《聊斋》中的聂小倩,是中国女鬼的代表;王母娘娘的七女儿——七仙女,则是女仙的代表。
妖精,女鬼,仙女虽然分类不同,但是她们来到凡尘人间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为了寻找爱情,找一个称心如意的郎君。这则成为了全体男同胞钦羡不已的对象,实现了男人的梦想。因此,绝大多数男人都想有此机遇,即使那下场都如董永,也很想冒险体验一把。在男人们多情且脆弱的内心世界里,她们是极具诱惑力的:随时会极具奉献精神地飘到你眼前,对你说一声,原来你在这里!
所以,在人间人们的精神文化世界里,就多了些美好、期待、曲婉甚至悲壮。
所以,听老宗祖的话,回到常识做人,清白踏实,懂得珍重感恩,谁都不是随随便便在我们生命的过程中停留的。请爱惜她们,那就是爱惜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