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一天上午,巴山大地阳光灿烂,天蓝如湛。在好友严洪波、袁阳的陪同下,我应邀前往宣汉县大成中学,义务向该校1000多名初中学生作了《学习与成长》的专题讲座。这是我多次在四川大学文新学院、四川文理学院讲授传统文化之后,笫一次走进中学校园去作励志讲座。
在阳光和微风中,一个小时的操场露天讲座,让我和该校师生实现了阳光下的无缝对接。我不知道自己的演讲是否精彩,但台前的学生们却听得津津有味,也全神贯注、聚精会神,时而爆出欢快的笑声。
我站在台上,台下是端坐整齐的十多岁学生,一千多双孩子清澈澄明的眼睛,一千多张稚气鲜活的脸庞,一千多颗洋溢着快乐与期望的童心,犹如一片含露的茵茵芳草,在阳光和蓝天之下,经典了少年生命的美丽,从我的眼底弥漫开去,生动着这个青春色彩异常浓郁的校园时空。
那一刻,我感觉到自己的神圣。缘于我相信此时的自己,正神圣地向着未来——孩子们是无可质疑的我们民族和国家以至于这片沃土的未来。他们需要健康成长,他们亦需要健康成长的全部养分。也许,从这一刻开始,我已是他们成长路上,为其输送微量养分中的一员。
这是一件非比寻常的事情。因为我讲的每一句,都可能为他们所记忆,或影响他们的学习和成长。我将自己很多成长的小故事,分享给孩子们,他们回报给我开心的笑容。从那开心的笑容里,我真切看到和感受到了孩子们的纯真。
这份纯真是不容亵渎和玷污的。于是,我从文化人的角度,想到了更远的未来。
五千年中华文明史告诉我们:没有强大的文化,就没有真正强大的民族和国家。文化强大是一切强大的终极基础。因此,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文化人作为思想的先导、感知的前驱,应是文明大厦的奠基者,文化道义的承载者,文化基因的传递者,更是文明脊梁的守护者。这是文化人应当明白的基本文化责任。
当今文化艺术界有一股猥琐低俗且日益泛滥的世俗之风:相当一部分所谓的文艺大师、文化学者、大学教授、艺术大家等文化精英,凡事讨价还价。谱一支曲、唱一首歌、写一幅字、画一幅画、编一部书、讲一堂课,开价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甚至几万或几十万元,这种“以艺沽名、以艺逐利、以艺敛财”的行为,直接催生和助长了文化艺术领域沾满铜臭味的浮躁现象。文化艺术正在失去应有的纯粹,也在失去应有的尊重、尊严和高贵。不是为了艺术而创作,而是为了利益而创作,这是在埋葬文化艺术原本的圣洁,严重亵渎中华民族千锤百炼的文化人格,贬损文化人的自我品质和形象,最终让文化艺术远离“平常百姓家”,形成了全社会有“谈文色变、谈艺心惊”的畸型文化心理。
文化艺术必须根植于社会、根植于生活、根植于普通的社会大众,才会有文艺生存的基本土壤,也才会让文艺者拥有基本的社会价值。否则,文化艺术就会让人“看得见摸不着”,以至于不想看、不愿看,最终走入孤芳自赏、自娱自乐的尴尬境地。这才是文化艺术真正的悲哀。
文化复兴,是中华民族全面复兴的重要标志,更是最重大的基础性工程。因为文化才能承载信念、理想和梦想,才能形成全民族的共识,凝聚全民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文化认同,是实现所有认同的根本。如何让一代又一代人从小就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养分,使其成为民族延续和发展的坚定基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给力。所有文化人应自觉站在前沿,以自己的文化修为和文化实践,去启发、引导、教育青少年,帮助其形成先进的文化思想,的确关系着文化前进、发展的方向和未来。
孩子的成长有赖于教育的系统支撑。当人人都感觉这个时代教育资源不足,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时候,所有具有丰富阅历、知识积累、修为有成的文化人,包括常居雅阁、囿于斗室、埋头书案的文艺大师、文艺名家、社会文化学者、公务人员,应当自觉而主动站出来,以“文化公益”的形式,义务走向学校、走进社区、走入企业,既身体力行地传播文化观念、传递文化血脉,又融入生活、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人生情怀,逐步形成全社会关注文化、培育文化的公众行为和良好氛围。
这应是新时代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政府可以引导,但主要应基于文化人的行为自觉。我们应把浮于表面、注重形式、阳春白雪似的文艺展示活动,逐步转化为深入生活、深入基层、深入社会、深入群众的文艺促进行动,让更多人知晓和参与进来,才能开启全社会崭新的文化气象,生成崭新的文化动力,并真正让文化绽放出更加壮美的瑰丽之花!
但愿这些期望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一种现实,而不仅仅只是一场“镜花水月”般的愿景。而今,该是所有文化人携起手来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