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老妈给了我50块钱,让我当两天家,做两天主。昨天一下子就花了34块钱,只剩下16块钱了。今天这16块钱能买些啥呢“?我苦思冥想了好一会,决定去菜场买些肉回家红烧吃。
来到了肉铺,老妈挑了一块自认为满意的肉,交给了卖家称重量。每斤肉11元,一共两斤多一点,需付28元。我身上只有16元,怎么办呢?这时,老妈从身上掏出了28元,交给了卖家。而我身上的16元却没有花。我算一下,28-16=12(元)。啊,老妈贴本了12元。
我正想去菜摊买菜,老妈喝住了我说:“别去买了,前天外婆送的丝瓜和茄子还有一些在冰箱里;之前买的鸡蛋家里还有呢!”于是,我和老妈便回家了。
从这件事让我知道了:当一天家,做一天主是很难的,必须要合理的安排伙食。钱是来之不易的,你要辛苦的工作才能获得它。我真为我挑三拣四的行为感到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