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材企业(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建筑施工及安装资质,该公司注册资金原来为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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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材企业(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建筑施工及安装资质,该公司注册资金原来为2000万元,2007年注册资金增加到3000万元,当年经营如下:

(1)拥有小轿车4辆、净吨位5吨的载货汽车8辆,净吨位5吨的挂车 5辆;

(2)启用新账本8本,包括日记账、明细账、总账;

(3)签订总金额3000万元的总承包合同一份,标明白产玻璃幕墙1000万元,现场浇注水泥预制件500万元,其他施工及劳务费1500万元;

(4)该公司将部分工程作业转包给另一家企业(2企业),转包方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包合同注明总价1000万元,其中包括2企业白产的铝合金门窗500万元和施工劳务费500万元;

(5)当期该企业为生产玻璃幕墙购买材料500万元,取得发票注明进项税85万元;购买现场浇注水泥100万元,发票注明进项税17万元。

要求:

(1)计算A公司应缴车船税;

(2)计算A公司应缴印花税,采取的缴纳方式;

(3)计算A公司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计算A公司应代扣的税金。

(小轿车年税额180元,载货汽车每吨年税额40元。)

参考答案:

(1)1公司应缴车船税=4×180+8×5×40+5×5×40×70% =3020(元) (2)1公司应缴印花税和缴纳方式 记载资金的账簿对新增注册资本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资金账簿应交纳印花税=(30000000-20000000)×0.5‰=5000(元)因金额大采用缴款书方式汇贴缴纳。 其他账簿=7×5=35(元) 总承包合同贴花=30000000×0.3‰=9000(元)采用缴款书方式汇贴。 分包合同贴花=10000000×0.3‰=3000(元)(1)1公司应缴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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