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承揽一房屋装饰工程。工程2个月完工。房主第一个月支付给张某15000元,第二个月支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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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承揽一房屋装饰工程。工程2个月完工。房主第一个月支付给张某15000元,第二个月支付20000元。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400元。( )

参考答案:

√依据税法规定,承揽装饰工程收入属劳务报酬,房主分两个月支付的劳务报酬,属于张某一次性收入,只能扣除一次费用,应税所得额为(15000+20000)×(1-20%)=28000元,应纳所得超过20000元,适用加成征收办法。应纳税额=28000×30%-2000=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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