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6年度产品销售收入4800万元,销售折让200万元,销售折扣300万元,材料销售收入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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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06年度产品销售收入4800万元,销售折让200万元,销售折扣300万元,材料销售收入400万元,分回的投资收益761万元(被投资方税率为15%),税务机关查补的产品销售收入为6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该企业2006年度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 )万元。

A.12

B.19.8

C.15

D.18

参考答案:

C业务招待费计算限额的基数为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第一行。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申报表第一行;分回的投资收益计入第2行;税务机关查补的收入,不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限额的基数。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800-200+400)×3‰+3=18(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