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市区投资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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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市区投资办了A、B、c三家个人独资企业,由于B、C企业核算不健全,经税务机关同意,李某选择在A企业开支投资人费用。2008年,三家企业经营情况如下:A企业为装修公司,有职工10人1年终决算前账面销售收入2000000元,利润一70000元,在其利润计算过程中的开支成本费用包括支出李某全年工资61600元;职工年工资总额216000元,未超过规定的标准;随工资总额按照规定比例提取了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年末有28200元已提而尚未实际支付额;支付儿童英语班学费2000元;娱乐招待费20000元;支付报刊广告费8000元。年终决算时发现漏计收入30000元进行了账务调整。B企业为咨询服务企业,因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征税的方法,确定其成本费用支出额为100000元,要求其按20%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C企业为中介服务所,因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对其采用核定征税的方法,确定其年收入总额为200000元,要求其按l5%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

要求:计算A、B、C三企业应纳税额及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

参考答案:

【答案】本题涉及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投资经营A企业应预缴税额①调整收入补缴营业税=30000×3%=900(元)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900×(7%+3%)=90(元)②张某工资不得税前扣除,只能扣除生计费,则计税调增金额为61600一(1600×2+2000×10)=38400(元)③职工三项费用提而未用应调增所得28200元④儿童英语班学费2000元属于生活费用,不能税前扣除⑤招待费超支调增金额为20000一(2000000+30000)×5‰=20000-1015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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