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制企业共有普通股300万股,每股10元,长期负债1000万元,利率为10%,无其他负债。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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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制企业共有普通股300万股,每股10元,长期负债1000万元,利率为10%,无其他负债。假设企业拟扩大经营规模,预期不考虑筹资方案时息税前利润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年度企业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该公司商定了一下两个筹资方案。

方案1:发行股票700万般(每股10元),共7000万元。

方案2:发行股票400万股(每股10元),发行债券3000万元(债券利率8%)。

方案3:发行债券7000万元(债券利率8%)。

要求:从每股净利的角度考虑,企业应该采用哪个筹资方案。

参考答案:

不考虑筹资方案时,企业利润总额为:1000-1000×10%=900(万元)因为根据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限额为销售收入的0.5%,所以扣除限额是5000×0.5%=25(万元),并且只能扣除实际发生额的60%,即50×60%=30(万元),所以应该扣除的是25万元,在利润总额中多扣除了25万,所以要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所以不考虑筹资方案时,应纳税所得额为900+25=925(万元). 方案1:发行股票700万股。 应纳企业所得税=925×25%=231.25(万元)税后利润=9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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