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于2008年5月注册成立进行生产经营,201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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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居民企业于2008年5月注册成立进行生产经营,201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90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35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00万元、销售费用10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

(3)与销售产品有关的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其中直接捐赠支出60万元);

(4)全年计入成本费用并实际支付工资是100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7.5万元,职工福利费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5万元;经过税务机关的核定,该企业当年合理的工资支出标准是800万元。

要求:计算企业2010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参考答案:

(1)直接捐赠支出60万元,不能扣除。营业外支出可扣除金额=800-60=740(万元); (2)工会经费限额=800×2%=1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5-16=1.5(万元); (3)职工福利费限额=800×14%=112(万元),实际发生9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4)职工教育限额=800×2.5%=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20=25(万元); (5)工资及三项经费纳税调增=1000-800+1.5+25=226.5(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9000-3500-20

中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