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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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甲公司急需向丙公司购进一批原材料,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付款。经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机床作抵押,购入丙公司原材料。双方约定:至12月8日,如甲公司不能偿付全部原材料款,丙公司有权将机床变卖,以其价款抵偿原材料款。

10月10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转让机床合同(甲公司已通知丙公司转让机床的情况,同时也已向丁公司说明该机床已抵押的事实),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该机床作价860万元卖给丁公司.甲公司于lo月31日前交货,丁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

10月下旬,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证据证明),于是通知丁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没有给予任何答复。11月上句,甲公司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向丁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丁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已抵押的机床,甲、丁公司订立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中止履行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丁公司订立的转让机床合同?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本题中,抵押人履行了通知和说明义务。 (2)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与丁公司签订的机床转让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3)甲公司可以解除与丁公司的转让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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