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股份有限公司为工业一般纳税企业,该公司采用递延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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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股份有限公司为工业一般纳税企业,该公司采用递延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所得税税率为33%。其销售收入不含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增值税税率为17%。库存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该公司200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670万元。该公司2004年度内发生如下有关经济业务:(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款为8000万元,本年应收取全部销售价款的25%。该产品销售成本为4800万元。本年应收的款项尚未收到。(2)收到返还的教育费附加15万元,存入银行。(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68万元。(4)以银行存款支付违反税收规定的罚款2万元,非公益性捐赠支出5万元。(5)以银行存款支付按销量计算的商标使用费5万元。(6)销售材料一批,该材料实际成本为800万元,销售价款为15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7)计提本年销售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5万元,其中产品销售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25万元。(8)计提本年销售应负担的教育费附加12万元,其中产品销售应负担的教育费附加为7万元。(9)计提短期借款利息8万元。(10)拥有其100%股份的被投资企业本年度实现净利润850万元,该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11)计提管理用固定资产年折旧,该固定资产系2002年12月份投入使用,其原价为440万元,折旧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2年。(12)公司本年度发生其他管理费用20万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13)计算本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结转“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该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亦即所得税汇算清缴日)前发生如下结账后事项:(1)1月30日接到通知,某一债务企业宣告破产,其所欠的应收账款90万元全部不能偿还。公司在2004年12月31日以前已被告知该债务企业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但未作相应的会计处理。该公司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该损失税法允许扣除。(2)3月2日公司董事会确定提请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①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②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③按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④分配现金股利806万元;⑤分派股票股利200万元(面值)。(3)4月1日受台风袭击,企业辅助生产车间毁坏,造成净损失100万元。(4)4月5日公司持有的某一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市价下跌,该股票账面价值为300万元,现行市价为200万元。 2005年5月20日泰山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①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②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③按净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④分配现金股利835万元;⑤分派股票股利200万元(面值)。要求:(1)编制2004年度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2)指明上述结账后事项中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对于其中的调整事项,指明结账后事项的序号、说明经济事项,并编制有关调整会计分录;对于其中的非调整事项,指明结账后事项的序号并说明该经济事项。(3)编制2005年4月30日对外报出的2004年度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4)编制经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后有关的会计分录。(5)编制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的2004年度利润分配表(2005年利润分配表中的上年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应交税金和利润分配科目必须写出明细科目。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参考答案:

泰山股份有限公司为工业一般纳税企业。2004年度经济业务有关会计分录: (1)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4800   贷:库存商品      4800 借:应收账款 2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2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4800×25%)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1200 (2) 借:银行存款 15  贷:营业外收入   15 (3) 借:营业外支出 68  贷:固定资产清理  68 (4) 借:营业外支出7  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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