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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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额,所有劳务均属于工业性劳务。销售实现时结转销售成本。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2001年12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资料如下:(1)12月1日,对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诺付款。为及时收回货款。给予A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如下: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5万元。1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并存入银行。(2)12月2日,收到B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1月2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甲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已确认销售收入200万元,并收到款项)。经查核,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当日,收到B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折让款项。(3)12月4日,与C公司签订协议,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该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02年5月1日将该批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1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78万元。(4)12月14日,与D公司签订合同,以分期收款方式向D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120万元,实际成本为75万元,提货单已交D公司。该合同规定,该商品价款及增值税额分三次等额收取。第一笔款项已于当日收到,存入银行。剩下两笔款项的收款日期分别为2002年1月14日和2月14日。 (5)12月15日,与E公司签订一项设备维修合同。该合同规定,该设备维修总价款为6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于维修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12月31日,该设备维修任务完成并经E公司验收合格。甲公司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为20万元(均为修理人员工资)。12月31日,鉴于E公司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很可能收到的维修款为17.55万元(含增值税税额)。(6)12月25日,向F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甲公司按代销协议价收取所代销商品的货款,商品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实际成本为180万元。商品已运往F公司。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F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批商品的20%,款项尚未收到。(7)12月31日,向G公司签订一件特制商品的合同。该合同规定,商品总价款为8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自合同签订日起2个月内交货。合同签订日,收到G公司预付的款项40万元,并存入银行。商品制造工作尚未开始。(8)12月31日,与H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的25%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200万元。(9)12月31日,收到A公司退回的当月1日所购全部商品。经查核,该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A公司的退货要求。当日,收到A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退货款项。要求:(1)编制甲公司12月份发生的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2)计算甲公司12月份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1)①借:应收账款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85 贷:库存商品85 借:银行存款116 财务费用1 贷:应收账款117 ②借:主营业务收入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11.7 或: 借:主营业务收入1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银行存款11.7 ③借:银行存款117 贷:库存商品7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2 ④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75 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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