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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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在对其2012年财务报表进行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会计处理中存在以下问题,并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处理: (1)甲公司2012年3月2日以300万元从证券市场购入乙公司3%的股份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发生相关费用1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成本 300 投资收益 10 贷:银行存款 31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 1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2)2012年3月3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自丙公司购买不需安装的设备供管理部门使用,合同价格3000万元。因甲公司现金流量不足,按合同约定价款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满1年后分3期支付,每年4月1日支付1000万元。该设备预计其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假定甲公司的增量借款年利率为10%,(P/A,10%,3)=2.4869。不考虑此事项中增值税的影响。 甲公司2012年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周定资产 3000 贷:长期应付款 3000 借:管理费用450 贷:累计折旧450 (3)2012年7月1日,甲公司开始代理销售由丁公司最新研制的A商品。销售代理协议约定,丁公司将A商品全部交由甲公司代理销售;甲公司采用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为丁公司代理销售A商品,代理手续费收入按照丁公司确认的A商品销售收入(不含销售退回商品)的5%计算;顾客从购买A商品之日起1年内可以无条件退还。2012年度,甲公司共计销售A商品600万元,至年末尚未发生退货。由于A商品首次投放市场,甲公司、丁公司均无法估计其退回的可能性。甲公司确认了代理费收入,甲公司确认代理费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3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 (4)2012年10月1日,甲公司与戊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向戊公司销售M设备40台,每台M设备的成本为15万元。同时签订补充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3年3月31日以每台25万元的价格购回该设备。当日,甲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 36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存银行。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36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 贷:库存商品 600 (5)2012年12月20日,甲公司与己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甲公司向己公司销售B产品一台,销售价格为300万元,甲公司承诺己公司在3个月内对B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不满意可以无条件退货。12月25日,甲公司发出B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己公司支付的货款。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其退货的可能性。甲公司B产品的成本为150万元。甲公司对此项业务确认了收入并结转了成本。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 150 假定: (1)有关差错更正按当期差错处理; (2)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3)不要求编制结转损益及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逐笔分析、判断事项(1)至(5)中各项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并编制更正差错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1)事项(1)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成本,不能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资本公积,不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更正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  贷:投资收益10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2)事项(2)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更正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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