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成员6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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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成员6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A.董事人数减少了1人B.未弥补的亏损为2200万元C.持有公司股份15%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D.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参考答案:

BCD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第三,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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