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购入服装2批,均取得增值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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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购入服装2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通过认证。两张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分别是20万元和36万元,进项税额分别为3.4万元和6.12万元,其中第一批货款20万元未付,第二批货款36万元当月已付清。另外,先后购进这两批货物时已分别支付两笔运费0.26万元和4万元,并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2)批发销售服装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万元,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回。(3)零售各种服装,取得含税销售额38万元,同时将零售价为l.78万元的服装作为礼品赠送给了顾客。(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家用电脑20台,每台零售价6500元,另支付顾客每台旧电脑收购款500元。要求:计算该商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

【答案】(1)当期进项税额=3.4+6.12+(4+0.26)×7%=9.82(万元)(2)当期销项税额=18×17%+38÷(1+17%)×17%+1.78÷(1+17%)×17%+0.65÷(1+17%)×20×17%=l0.73(万元)(3)当期应纳增值税额=10.73-9.82=0.91(万元)【解析】(1)只要专用发票通过认证,就可以抵扣,与款项是否付清是没有关系的。(2)采取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款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与是否收到货款无关,因此l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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