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08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1 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 1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0万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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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2008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1 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 1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2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70万元,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用分别是2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12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支出10万元(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投资收益250万元,其中,国债收益l2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要求:(1)计算出本期的净利润;(2)计算出本期的应纳税所得额;(3)编制所得税分录。

参考答案:

(1)本期的净利润=1500-1100-80+120-70-20-30-20+80-120+250=510(万元)(2)本期的应纳税所得额=(510-120+10)=400(万元)  本期的应纳税额=400×33%=132(万元)(3)借:所得税费用13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3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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