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以后,宝宝都生活在羊水里,但是这个羊水有度吗?如果羊水过多或过少怎么办?你知道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羊水的成分98%是水,另有少量无机盐类、有机物荷尔蒙和脱落的胎儿细胞。羊水的重量,一般来说会随着怀孕周数的增加而增多,在20周时,平均是500毫升;到了28周左右,会增加到700毫升;在32~36周时最多,约1000~1500毫升;其后又逐渐减少。因此,临床上是以300~2000毫升为正常范围,超过了这个范围称为"羊水过多症",达不到这个标准则称为"羊水过少症",这两种状况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羊水是指怀孕时子宫羊膜腔内的液体。在整个怀孕过程中,它是维持胎儿生命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分。
妊娠早期,羊水主要是由母体血清通过胎膜进入羊膜腔的透析液所组成,为无色澄清的液体,其成分与母体血浆相似,但蛋白质含量略低。妊娠中后期,羊水中不仅含有胎儿发育所需的营养物质,而且有胎儿的代谢产物(如尿素、尿酸、肌酐),其含量能间接反映胎儿肾脏成熟情况。羊水中有胎儿消化、呼吸、泌尿系统及皮肤的脱落细胞,可借助其诊断胎儿的性别、先天性疾病及成熟度,还可借助羊水中胎盘产生的各种激素、蛋白质等预测胎盘的功能和状态。
1、在妊娠期,羊水能缓和腹部外来压力或冲击,使胎儿不至直接受到损伤。
2、羊水能稳定子宫内温度,使不至有剧烈变化,在胎儿的生长发育过程中,胎儿能有一个活动的空间,因而,胎儿的肢体发育不至形成异常或畸形。
3、羊水可以减少妈妈对胎儿在子宫内活动时引起的感觉或不适。
4、羊水中还有部分抑菌物质,这对于减少感染有一定作用。
5、在分娩过程中,羊水形成水囊,可以缓和子宫颈的扩张。
6、在臀位与足位时,可以避免脐带脱垂。
7、在子宫收缩时,羊水可以缓冲子宫对胎儿的压迫,尤其是对胎儿头部的压迫。
8、破水后,羊水对产道有一定的润滑作用,使胎儿更易娩出。
1、什么是羊水过多?
正常妊娠时的羊水量随孕周增加而增多,最后2~4周开始逐渐减少,妊娠足月时羊水量约为1000ml(800~1200ml),凡妊娠任何时期内,羊水量超过2000ml称为羊水过多。
羊水过多一般分两种情况:
急性羊水过多:多发生在妊娠20-28周,由于羊水急剧增多,数日内子宫迅速增大,似妊娠足月或双胎妊娠子宫。在短时间内由于子宫快速增大,横膈上抬,准妈妈出现呼吸困难,不能平卧,甚至出现紫绀。准妈妈会因腹部张力过大感到疼痛,因食量减少而发生便秘,由于胀大的子宫压迫下腔静脉,影响静脉回流,引起下肢及外阴部浮肿及静脉曲张,准妈妈行走不便而且只能侧卧。
慢性羊水过多:多发生在妊娠28-32周,羊水可在数周内逐渐增多,属中等量缓慢增长。多数准妈妈能适应,常在产前检查时发现宫高、腹围均大于同期准妈妈,羊水过多准妈妈在体检时会发现自己腹壁皮肤发亮,变薄,触诊时感到皮肤张力大,有液体震颤感,胎位不清,胎心遥远或听不到。羊水过多准妈妈容易并发妊高征、胎位异常、早产,破膜后因子宫骤然缩小,可以引起胎盘早剥,破膜时脐带可随羊水滑出造成脐带脱垂,产后因子宫过大容易引起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后出血。
2、羊水过多的病因
胎儿畸形是羊水过多的最常见原因,约占50%,畸形包括无脑儿、食道闭锁、泌尿系畸形、腹壁缺损、膈疝、先天性心脏病等;胎儿染色体异常约占22%-27%;此外双胎、胎盘脐带异常、妊娠期糖尿病亦可引起羊水过多。
3、羊水过多怎么办?
(1)胎儿有畸形者,处理原则为及时终止妊娠。
(2)胎儿正常者应根据羊水过多的程度和胎龄的大小而决定处理方法。胎龄不足37周而准妈妈症状严重无法忍受者,可穿刺放羊水,同时可服用药物治疗。对于妊娠已接近37周,确定胎儿已经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行高位人工破膜,终止妊娠。症状较轻者可以继续妊娠,注意休息,低盐饮食,适当服用镇静药,超声严密观察羊水量的变化,直至胎儿成熟,再决定分娩方式。
1、什么是羊水过少?
妊娠期间,羊水量少于300ml称为羊水过少。若羊水过少发生在妊娠早期,胎膜可与胎体粘连,造成胎儿畸形,甚至肢体短缺,胎儿预后极差,成活率极低;若发生在妊娠中晚期,子宫四周的压力直接作用于胎儿,容易引起胎儿肌肉骨骼畸形,如斜颈,曲背,手足畸形。现已证实,妊娠时胎儿吸入少量羊水有助于胎儿肺的膨胀和发育,羊水过少可致肺发育不全,容易发生胎儿窘迫与新生儿窒息,增加围生儿死亡率,是重点防治的疾病之一。
2、羊水过少的病因
羊水过少的常见病因主要有:母亲存在水分摄取不足、低容积血症、药物影响、妊娠高血压等状况;妊娠早期破水、胎儿生长迟滞、胎儿过期过熟、胎儿异常(如胎儿泌尿系统异常)、胎盘功能不足;其他原因(如医疗导致)或没有明显原因。
3、羊水过少怎么办?
(1)早、中期妊娠发现羊水过少,从优生角度来看,以终止妊娠为宜;
(2)妊娠28-35周发现羊水过少,而B超未发现明显胎儿畸形,应该给予羊水灌注治疗,增加羊水量;
(3)凡妊娠35周以上,发现羊水过少,经处理后,羊水量未见增多,在排除胎儿畸形后,应终止妊娠,产程中严密观察,遇有宫内窘迫者,应予给氧,如短期内经阴道不能结束分娩者,则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4)当发现孕妇有早产破水的情况时,必须检测是能够继续安胎,还是感染已相当严重必须及早生产;
(5)假如羊水过少又合并有胎儿生长迟滞,那就必须考虑提早生产,因为这已经意味着存在某种程度的胎儿窘迫,继续怀孕无法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