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胆汁酸高有可能患胆汁淤积症,对胎儿有一定影响,因此建议吃些治疗胆汁淤积症的药,如积极治疗会好转,治疗后再复查胆汁酸。
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多见于妊娠中、晚期的妇女,主要以皮肤瘙痒和黄疸为主。其发病原因尚不清楚。
孕妇皮肤瘙痒是妊娠期特有的并发症,在孕妇中的发病率大约是2%~4%。它有复发的特点,如第一胎发生了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分娩后自然痊愈了,不留下后遗症,但第二胎怀孕到 7个月左右时,此病又会复发,分娩后还会再好。这种病又有家族性的倾向,有的时候母女、姐妹在妊娠时都会发生这种病。
妊娠妇女为什么会发生瘙痒,肝转氨酶升高甚至发生黄疸呢?研究证明,由于胎盘产生大量的雌激素,改变了细胞膜的通透功能,肝脏内排泄胆汁的功能减弱,胆汁发生了淤积,所以产生了这种病。其主要危害是增加早产、胎儿宫内窘迫及胎儿宫内死亡率,并增加孕妇产后出血发生。
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在我国上海、成都、重庆等地发生率较高。此病对孕妇无明显的危害。妊娠中、晚期出现的皮肤瘙痒和黄疸症状,一般可在分娩后一星期内消退,若再妊娠或应用雌激素类药物时上述症状可以再现。但此病可以危及胎儿,容易发生早产、死胎、死产。有报道此病早产率为44% ,产时胎儿窘迫率为22%,围产儿死亡率为35%。英国近年的研究证明,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中,有半数由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引起。
因此,孕妇一旦患了妊娠肝内胆汁淤积必须严密观察胎在宫内的安危情况,一旦出现危险信号应及时与医生联系,进入妊娠晚期后,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勤数胎动(每天3次,每次1小时)。
(2)经常由家属听胎心(每天1-2次,每次1分钟)。
(3)坚持在高危门诊随访每隔1-2周1次),并遵医嘱服用一些利胆的中西药物;必要时还需要做一些检查,如电子胎心监护、B超等。
(4)妊娠35周后 需众议院监护胎儿的情况。
(5)妊娠37周后科止妊娠,其分娩方式应由医生根据孕妇的病情而定。
(6)产后不宜使用含雌激素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