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届东方妇产科学论坛上,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杨慧霞教授以“妊娠期糖尿病在中国面临的挑战及可能策略”为题发表了精彩演讲。会后,杨慧霞教授接受了《医学界》采访,就妊娠期糖尿病(GDM)发病率、诊断和治疗等相关问题分享了精彩的观点,点击视频即可观看。另外,小编整理了部分精彩内容,与大家一起学习。
日子好了,二胎来了,GDM盯紧我们了……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升和二胎政策全面开放,以下几个因素成为了妊娠期糖尿病发病率节节攀升的原因:
1,孕妇的年龄比以前偏大;
2,人群中超重/肥胖的比例增加;
3,糖尿病发病率也在不断增加,我国糖尿病前期的患病率大约为50.1%;
4,国际和国内制定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有所下调;
结合以上原因,整个人群的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率升高也就在情理之中。一些流行病学资料显示,我国GDM发病率为15%-20%,其中南方城市和北方城市、城市和农村的妊娠期糖尿病发病率有所不同;而随着年龄增加,发病率也不同。
但是,无论身处哪个地区,只要孕妇有糖尿病危险因素,如糖尿病家族史、肥胖/超重、分娩过巨大儿、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等,那么GDM的发病几率便会增加。由于孕期高血糖对于发育中的胎儿有很大危害,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诊断标准,目的都是尽早将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出来,以减少对发育中的胎儿产生近、远期的影响。
落后地区,如何提高妊娠糖尿病的诊断率?
任何疾病的管理,都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医疗资源、服务能力来进行。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妊娠24周以后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但基于我国地域广的特点,各地GDM的发病率存在着一定差异,对于资源落后的地区没有条件对所有孕妇在24~28周都进行75g OGTT,可以考虑24周以后先进行空腹血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FPG)检查,如果FPG>5.1mmol/L,可以直接诊断GDM,FPG<4.4mmol/L,可暂不进行75g OGTT,仅需要对妊娠24周后FPG在4.4~5.1mmol/L者进行OGTT。
另外,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在2011年公布的GDM诊断规范中强调,妊娠期首次检查应进行空腹血糖检测,将孕前漏诊的糖尿病患者及时诊断出来,由于我国尚未将HbA1c≥6.5%作为2型糖尿病诊断标准,所以,不建议孕期借助HbA1c≥6.5%作为糖尿病诊断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的全程管理原则与治疗策略
1,管理原则:孕前详计划、孕期严达标、产后重随访;
(源自杨慧霞教授授课幻灯片)
2,治疗策略:全程饮食、运动干预,孕前及时转换胰岛素,孕期及时起始胰岛素;
①合理饮食、运动干预应贯穿孕前、孕期及产后;
(源自杨慧霞教授授课幻灯片)
② 妊娠期血糖管理可选择胰岛素治疗;
(源自杨慧霞教授授课幻灯片)
②使用胰岛素治疗时清晨或空腹高血糖的处理;
(源自杨慧霞教授授课幻灯片)
妊娠期糖尿病还有哪些问题值得更多关注?
最初,我们发现GDM的患者,母儿并发症发生率很高,如果不干预管理,对胎儿宫内发育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一旦确定了高血糖有影响,就需要干预--临床的研究重点便是围绕怎样进行干预、以及孕期血糖高到什么程度会对儿有影响等问题进行。
目前,大家更关注高血糖的暴露--如何通过一些表观遗传学的修饰,能够对后代远期造成影响,以及这样的影响是否有隔代遗传的效应等等;
除此之外,还应该关注GDM母儿远期的转归--通过什么样的干预能够避免高血糖给母儿带来远期危害。
在妊娠糖尿病的治疗方面,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
杨慧霞教授在采访中呼吁,各地区可以根据各自医疗条件建立自己的模式,培养更多懂得围产期营养的专业人员或营养师。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于2011年在国内率先成立GDM一日门诊,并将此管理模式进行推广。通过对新诊断GDM患者集中一天进行糖尿病教育、饮食和运动指导以及自我血糖监测等,使得GDM孕妇尽早得到血糖控制并学会自我血糖监测和合理饮食及运动管理。在他们门诊结束之后,还可以建立微信平台,通过远程教育进行进一步的巩固,切实可行的把健康生活方式的干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