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车祸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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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着6个月大的肚子,与丈夫一起乘坐三轮摩托车,没想到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胎儿流产———这给陈某的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痛苦。近日,县人民法院判决对陈某的合理经济损失36043.8元予以支持,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事情要从2010年8月30日说起。当天上午,陈某和丈夫一起乘坐载客的三轮摩托车去某学校。路上,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突然撞了上来。发生碰撞后,三轮摩托车顿时侧翻在地,车上的几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受伤最重的是陈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后,被诊断为腰间盘3-5节骨折,腹中6个月胎儿流产,住院治疗整整22天。出院时,医生建议休息4个月,并严格避孕2年。

  “我是二胎,医生说我怀孕几率本来就比常人低,好不容易怀上了,又摊上这样的事,又得过好几年才能再怀了。”讲起这件事,陈某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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