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学生上文检课时,贾玉文总要为学生详细介绍1960年发生的“赵全一诈骗中国人民银行二十万元的惊天大案”。
因为这起案件无论就案件本身或该案的侦破工作,都堪称典范,它是中国现代文检学走向成熟的里程碑。
这起案件先从一封“国务院”的急件说起——
1960年3月8日下午5点40分左右,中国人民银行接待了一位身着呢大衣、手提公文包的人。他自称是国务院办公厅的人,要给行长送急件。
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一看此人来头不小,手里拿着的国务院的信封上写着“速送(限下午五点四十分前送到)”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亲启”的字样,不敢怠慢,立即将此信函转给了行长办公室。经办公室人员拆阅,见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批示的公函。
公函用钢笔写道(由于文检档案的保密性,本书无法提供更详细第一手资料,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把部分文检资料中的文字部分以引文方式另行编排,并在不影响案件的情况下,对其中的错别字进行了修改):
总理:主席办公室来电话告称,今晚九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拍纪录影片。主席嘱拨一些款子做修缮寺庙用。这样可以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拟拨给15-20万元,可否请批示。
公函左边有用毛笔写的批文:
请人民银行立即拨给现款20万元。
下面有周总理的名字。同时又写道:
为避免资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①要市场流通旧票,②拾元票每捆要包装好看一点。七时务必送到民族饭店赵全一收(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
由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不在,时间紧迫,某局的负责同志在信函上先做了批示:“请会计发行局立即把款送去。”几分钟后,又接“总理办公室”的催办电话,中国人民银行于是立即按要求提出20万元现款,分装两个大袋子,在当晚七点半左右送到了民族饭店,并在民族饭店大厅里找到了个自称“赵全一”的人。
“赵全一”交出了盖有“总理办公室介绍专用”章的介绍信,并写下了收条。人民银行送款人收下介绍信和收条后,就把20万元现金交给了“赵全一”。
在当时,20万元是一笔很大的款项。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打电话给总理办公室,就二十万元现款如何下账进行请示。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总理并没有批过这笔款项,中国人民银行方知上当受骗,于是他们立即向公安部报案。
公安部高度重视,由部领导亲自挂帅,会同北京市公安局领导同志分析案情,部署了侦查工作,并连夜召集文检技术人员对案犯留下的公函、介绍信、收条进行初步检验。
与此同时,公安部决定发动“人民战争”,通过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号召群众检举犯罪嫌疑人,提供破案的线索。
文检人员认为,公函、介绍信、收条上的笔迹均出自一人之手,而周总理的签名是模仿而成,案犯使用的国务院信封有擦刮和二次封口痕迹,说明是曾使用过的旧信封,介绍信上“总理办公室”的戳记是用水彩笔描绘的,“总理办公室介绍专用”印文是用钢版刻蜡纸再用红印油印成的。这些情况表明,罪犯模仿周总理签名,伪造公函,从中国人民银行骗去了20万元现款。
罪犯在哪里呢?罪犯是北京人还是外地人?因为没有更为直接的线索,以物定向、以物找人就成为侦破该案的重要途径。
办案人员就从信封、书写用的墨汁、墨水、盖印用的印油、公文的稿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鉴定,并开展了大规模的摸排工作。
——办案人员收集国务院的信封样本,与物证信封进行同版鉴别和纸张纤维成分分析,认定犯罪分子使用的是1959年6月印刷的浅棕色牛皮纸信封。这是一种较为普通的信封,特别是使用一次的旧信封,在国家机关一般部门都可得到。通过信封寻找破案线索是行不通的。
——办案人员为确定伪造公函、介绍信和书写收条的墨水的种类、牌号和来源,通过广泛调查、收集样品,进行一一分析鉴别,甚至使用了当时公安系统还没有的电子显微镜进行检验,但由于墨水使用面很广,也没有发现较好的办案线索。
——办案人员从印刷特征鉴别公文稿纸的来源。犯罪分子伪造公函使用的是一种八开张、中有折缝,左右各印十五个横格的公文稿纸。经过调查、取样鉴别,发现犯罪分子使用的稿纸来自外贸部。
摸底排查的范围大大缩小。
4月2日夜,文检人员根据案犯的笔迹特征,在外贸部所属中国进出口公司的存档材料中,发现该公司科员王倬的笔迹可疑。审阅王倬人事档案发现,1950年和王倬一起离开部队的王××曾化名“赵垒一”。此案是王倬还是曾化名“赵垒一”的王××所为?
文检人员通过对王倬的笔迹进行鉴定,首先认定伪造公函、介绍信和收条上的笔迹均出自王倬之手。因案情重大,为防止意外和惊动可能存在的同案犯,办案人员对王倬进行秘密拘留并进行审问,但王倬拒不承认任何违法犯罪事实。
4月4日,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文检专家正式出具了认定王倬作案的笔迹检验鉴定书,为确认案犯提供了有力证据。
同时,办案人员在王倬的单位搜寻作案工具时,发现了王倬作案用的钢板,上面的划痕是王倬在刻画“总理办公室介绍专用”印文时形成的。并且,有人证明王倬在案发前几天曾借用过这块钢板。
同一天,办案人员在垂悼家里地下挖出了十九万一千余元赃款。
面对铁一般的事实,王倬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他先是模仿周总理签名,伪造公函,接着从中国人民银行骗走了二十万元现款。但将钱骗回家后,在公安部依靠群众办案的强大声势下,他心里特别害怕,就想把赃款全部烧毁。为了每天能够早起,他特意买了一只闹钟,每天叫自己起来烧钱,为了消除烧钱的味道,他又买了两瓶消毒水……为了证实口供,办案人员再次到王倬家搜查,在王家煤球炉炉膛和垃圾中,搜集到一些炭化的纸张碎片。经红外线检验确认,它们分别是1元、2元、3元、5元面额的人民币纸灰。
王倬诈骗的二十万元现款,一分钱也没敢花,自己还起早贪黑烧毁了八千余元……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在破获王倬诈骗案过程中,文检物证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该案在文检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因为此案,文检物证的作用为人熟知,并引起高层领导的极大关注,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文检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