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年间,有个权倾朝野的宦官刘瑾颁布了一条不拘礼法的规定:令寡妇尽嫁,丧不葬者焚之。一时之间,全国为之轰动,寡妇们纷纷抓个人再嫁了,办丧事的家庭也没有那么多忌讳了,直接一把火烧了逝者的遗体就好了。
那时才16世纪初,中国就已经有倡导火葬的先驱了,而且还是个被人们骂到体无完肤的大太监干的,真是不可思议!这个刘瑾什么来头啊,不会是穿越的吧!
刘瑾,本姓谈,6岁的时候被太监刘顺收养,之后就净身入宫,改姓为刘了。弘治年间,刘瑾因犯罪本当处死,不过最后得到赦免,被派到东宫服侍朱厚照,即后来的明武宗。为了在主子面前显贵,刘瑾摸清朱厚照的爱好以后,就每天进献鹰犬、歌舞、摔跤等游戏,以取悦朱厚照。
就这样,刘瑾获得了朱厚照的宠信和重用,逐渐升官。朝臣们见到朱厚照不理朝政,整日与刘瑾玩乐的情况很是担忧,纷纷上谏请求赐死刘瑾,但是朱厚照统统打回去了。被这么多人当做眼中钉的刘瑾心中害怕,跑到朱厚照面前哭诉不止,还诬陷说那些想要杀了他的人实际上是想要达到软禁皇帝的目的,朱厚照信以为真,大肆残杀无辜朝臣。
明孝宗的遗诏上讲明了要废除宦官监枪和各城门监局,但是这不利于刘瑾擅权,于是他就利用各种手段阻止了朱厚照收回宦官权力,还劝朱厚照凡是宦官镇守的都要进贡一万两黄金!
明武宗朱厚照对刘瑾的信任无人可以撼动,又对刘瑾言听计从,因此民间称刘瑾为“立皇帝”而朱厚照为“坐皇帝”,可见刘瑾在当朝的权势到底有多大了,一个相当于拥有了皇权的太监,刘瑾能走到这一步,他绝不是无能之辈!
实际上,刘瑾对待治国的态度非常严谨,他常常把朝中的奏折带回家,一个人想不出解决的办法,他就叫上心腹大臣们一起商议,集思广益。他针对时弊,在全国进行了一场比较大的变法活动。可是在史书上,并没有过多着墨于此事,毕竟一个太监当政可不是什么值得拿出来夸夸其谈的好事,刘瑾在史书记录者看来是一名“篡权者”。
在变法中,就提到了一开始我们谈到的“令寡妇尽嫁,丧不葬者焚之”,刘瑾也因此被人认为是16世纪初的女权维护者和中国实行火葬的先驱之一。
在古代,对于妇人的贞节观念很是看重,不是有句话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么,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表达了古人的贞节观念。记得三国演义里赵云拒娶赵范之嫂的一个理由就是寡妇再嫁失节,失节的女人将面临浸猪笼溺死或者被活活打死的命运。就是这么一条约束女性的封建观念,最后却被一个太监看破并解除了,有点莫名的讽刺呢。
自刘瑾颁布这条法规以后,明朝的寡妇们想嫁人就可以再嫁了。在明朝的很多小说中也逐渐出现了描写寡妇改嫁的事件,有的寡妇想替丈夫守节,大家还纷纷来劝她改嫁呢,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状况对女性的约束已经有所改变了。
奇怪的是,刘瑾本身就是个宦官,但是他掌权以后却严令禁止太监乱政,他的心腹也都是些朝廷外臣。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宫里的宦官们才会看不惯刘瑾,最后还策划害死刘瑾。刘瑾的结局并不好,他掌权以来敛财无数,极有可能是当时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他被人告发谋反,被武宗处以凌迟的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