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免费滑梯上玩 孩子摔伤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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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河南视窗讯郑州晚报报道:女儿在饭店玩耍时不小心摔伤,做母亲的张女士伤心之后,将饭店告上法庭,管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法官认为饭店应承担部分责任。

女儿摔伤在饭店饭店称无责任

2月10日,张女士带着7岁的女儿乐乐(化名),来到河南天堂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天堂鸟饭店,与朋友聚餐。乐乐在饭店内的“儿童乐园”玩耍时,从滑梯上摔下,被医院诊断为骨折,住院治疗了17天。

据张女士介绍,她向对方索赔时,负责接待她的一名经理表示,饭店的滑梯既安全又不收任何费用,所以孩子摔伤了他们不需负责。

酒店没采取保护措施父母也没监护好孩子

在昨日的庭审中,张女士表示,天堂鸟饭店在其经营场所内设置了儿童滑梯,由于没有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疏于对游乐设施的安全防范管理,才导致女儿受伤。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天堂鸟应承担民事赔偿。要求其赔偿医疗等费用共计13928.55元。

酒店则辩称,酒店内设置的儿童娱乐区是免费提供的,并且在儿童娱乐区设置了“酒店不负责看管孩子”的告示,酒店没有看护儿童的义务,而张女士自己没有看护好女儿,应当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故不同意赔偿张女士的经济损失。

经过法庭的审理,法官宣布择日宣判。庭后,记者从法官王卫霞处得知,酒店方理应为其设施提供安全的保护措施,所以无论所设置的游乐场是否收费,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作为监护人却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孩子的家长也应负一定责任。晚报记者刘涛通讯员梁刚

【人民网-河南视窗】责任编辑: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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