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甲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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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甲为感谢乙,自书遗嘱,表示其三间房屋由两个子女平分,所有现金都赠给乙。后甲又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现金分给两个子女。不久甲去世。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甲的前一遗嘱无效
b 甲的后一遗嘱无效
c 所有现金应归甲的两个子女所有
d 所有现金应归乙所有

参考答案:

abd

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第三款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甲第一次所立的遗嘱为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有效的,后来甲又立下一份遗嘱,同样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也是有效的,故a、b选项错误。在前后两个遗嘱均有效的情况下,内容发生冲突的,以最后立下的遗嘱为准。因此,作为遗产的现金应该按照甲第二次所立的遗嘱进行分配,归甲的两个子女所有,故c选项正确的,而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