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兴盛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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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兴盛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蓬莱小区,向建设银行贷款2000万,约定两年后清偿。华凯公司对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5月,兴盛房地产开发的楼盘销售不利导致资金断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受理破产。2个月后,华凯公司业务不景气也被法院受理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当兴盛公司被受理破产时,华凯公司应向建设银行清偿债务后再向兴盛公司追偿
b 当兴盛公司被受理破产时,华凯公司可用其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c 当华凯公司被受理破产后,建设银行可分别向兴盛公司和华凯公司申报全额债权
d 当华凯公司对建设银行进行破产分配后,不可向兴盛公司追偿

参考答案:

bcd

根据《破产法》第51条第2款:“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兴盛公司被受理破产后,华凯公司尚未承担保证责任清偿建设银行贷款时,因此可以用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债务人、保证人均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保证人分别申报债权。债权人向债务人、保证人均申报全部债权的,从一方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后,其对另一方的债权额不作调整,但债权人的受偿额不得超出其债权总额。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不再享有求偿权。”因此,建设银行对兴盛公司享有债权,可向其申报破产债权。建设银行对华凯公司享有保证债权,也可向其申报破产债权。又因为二者均破产,所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可再追偿。c、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d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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