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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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第二天,丙见该玉器,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80%的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但丁仅支付了30%的价款。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
b 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c 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
d 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

参考答案:

a

本题考查多重买卖的法律适用。
a项:《民法典》第224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题中,甲将玉器一物数卖,由于甲已将玉器交付于丁,丁依法取得该玉器所有权,a项正确。
bc项:《民法典》第58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本题中,因标的物所有权已经转移于丁,甲已经不享有玉器的所有权,乙、丙请求交付玉器并转移所有权的请求因陷入“法律上履行不能”而无法得到支持,故选项bc项均错误。
d项: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备《民法典》中有关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的,买受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可以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就某玉器先后与乙、丙、丁三人签订买卖合同,为多重买卖。因签订买卖合同时,甲尚拥有标的物所有权,为有权处分,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三个买卖合同均为有效。因此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