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自( )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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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自( )起计算。

A.证券上市之日

B.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刊登后

C.发审会后

D.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后

参考答案:

A【解析】答案为A。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人应当继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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