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的诉讼类别出现于( )。
A.秦朝
B.汉朝
C.三国两晋南北朝
D.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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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解析: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于“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坚持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