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取得的股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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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取得的股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有效。理由:股东出资即取得股权,其出资的资金来源不影响股权的取得或者答:(1)股东取得股权仅以出资为条件;(2)根据公司法的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出资不得退回(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果出资取得的股权因资金来源违法而无效,必然导致出资返还,影响公司资本充实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3)在股东以非法挪用的资金出资的情况下,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可以收缴其股权用于偿还被挪用资金,但此时只涉及股权转让问题,而不是股权无效。均可得分。本题中宋某、周某、李某在1998年改制时,挪用了原川南商业大楼的资金,并用此笔资金在企业改制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