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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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真题)
a 有限责任公司体现更多的人合性,股份有限公司体现更多的资合性
b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更多的强制性规范,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享有更多的意思自治
c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d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例外情况下都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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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以人合为主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非上市公司仍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此,a正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规模较小或人数较少的情况下也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或只设1-2名监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此《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更自由一些,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更强制一些。另外,对于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自由约定,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直接规定来确定;股权的对外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灵活约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及董监高的对外转让股份的限制,公司章程只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以及组织结构中股东会的表决,董事会的决议程序等有限公司都可以灵活约定,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操作。因此,《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更自由一些。b项错误。《公司法》第80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所以只有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不能分期缴纳出资,其他的公司对于出资程序及期限没有法定限制,c错误。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适用。因此,d正确。

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