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c
a项:依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乙区卫健局不属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也不属于国家安全机关,因此复议机关为市卫健局或者乙区政府。a项错误,不选。b项: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据此可知,行政复议期间,乙区卫健局可以改变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b项错误,不选。c项: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5 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c项为法条表述。c 项正确,当选。d项: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据此可知,行政复议人员必须有2人以上。d项错误,不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