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招办获悉,“见义勇为英雄”在今年高考录取中可享受加2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据悉,新近公布的《四川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明确了今年高考的录取照顾政策。
据了解,今年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分为“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和“适用于部分招生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两部分,后者主要适用于省内高校。按照规定,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的一项,不再累加。
适用在川招生所有院校录取照顾政策
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单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全国一等奖者加10分,获全国二、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者加5分。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加10分投档,供学校审录;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投档,供学校审录。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尤其是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在录取中加分投档,供学校审录。这分为4种情况:对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对2005年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投档,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考生加10分投档,市(州)人民政府或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见义勇为勇士”考生加15分投档,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考生加20分;对其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在20分以内加分。
对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投档,供学校审录。
对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供学校审录。
对经省统一测试与认定,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艺术体操(女)、武术、射击、射箭十五项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加20分投档,供学校审录。
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西区的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分不同情况可加5—50分向学校投档审录。据悉,我省加分照顾政策从明年起将逐年调整。
适用部分招生院校录取照顾政策
下列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录取时,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向学校投放审录: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二、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者加5分;获全国一等奖者和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10分;对音乐、美术、书法、艺术表演有特殊才能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考评,成绩达到优异的加15分,优秀的加10分,良好的加5分。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省省属农、林院校考生加10分投档(录取为农、林类专业的,加分方有效)。
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攀枝花市东、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录。(记者 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