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北京市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对明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做了详细的规定。
关键词: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由学校组织
艺术类考生的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文化考试报名按全市统一规定进行,由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2008年高考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4日8时至10日22时。专业考试的报名由各招生学校组织,一般安排在2月至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考生须持2008年高考考生号、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同底版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若干张,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
关键词:考试
提倡在京院校专业联考
专业考试仍由各招生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提倡在京招生院校之间组织专业联考或互认专业考试成绩。考生要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应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考务规定执行,成绩由院校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定。
各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应于3月底前结束。招生学校负责公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专业考试合格人数应控制在本校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之内。
此外,凡参加艺术院校专业考试并领取《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史类或理工类全国统一考试。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关键词:志愿
只能在通过专业考试的学校中选报
考生应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自己已取得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学校中选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考生填报时要对照《北京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目录》,须将所选报的本科院校、专业填在“提前录取院校”栏目内,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填在“艺术高职”栏目内。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关键词:录取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线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工作,在北京市高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的录取体制。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2008年还有8所普通高校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收艺术类考生。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北京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北京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名单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