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06年高考报名截止时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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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省招办获悉,今年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开始时间由各省辖市确定。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省将对照去年中高招录取信息,严防在校大学生及高二学生报考。
  外地生报考需要开出证明
  省招办规定,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外省考生要求在我省借考的,须持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和我省招办同意借考的证明,县(市、区)招办可以接受其报名。答卷将密封,寄往借考考生所在地省招办。
  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须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能报考),在定居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对比信息库严查报考作假  
  严防同一考生多处报考和高二学生、大学生报考。
  针对大学生,我省将把2005年普通高招信息库与今年报名信息库对照,对上年录取库中显示为已录取的考生,如高校已将其列入录取未报到考生名单并报送省招办,可以接受考生报名;如未在名单中,考生应提供原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方可报名。否则,均视为高校在校生,不能接受报名。属在校生报考的,要通知其所在高校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我省将利用高中毕业会考库、中招录取库等与报名信息库对照,查处高二学生和其他违规报考。属高二学生报考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明年不得以应届生资格报考。顶替他人高中学籍报考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政策照顾生相关部门出证明  
  按规定,凡属于政策性加分照顾的考生,报名时要提供照顾对象相对应的证书和文件的原件,并实行公示制度。
  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获得者,依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文件;全国比赛获奖者都应有相应机构颁发的文件和证书,其名单还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示。
  在体育赛事获奖的,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册和秩序册。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应有省侨办统一出具的证明。台湾籍青年考生应有省对台办和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由村委会出具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父母身份证、户口簿。
  烈士子女应有《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退役军人和残疾军人要出具相关证书。
  驻扎边远地区军人子女证明由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
  因公牺牲及残疾警察的子女由省公安厅出具证明。
  没有身份证要抓紧去补办
  省招办工作人员提醒说,高考会考库中学生姓名与户口簿上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报名时县(市、区)招办、中学要严审。确系同一考生,原则上以户口簿上的名字为准。报名时16岁以下考生没有身份证的,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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