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2006年高考加分政策出台 增两类享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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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考日益临近,今年的高考如何加分?4月18日,记者从许昌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今年,许昌市高考对各类照顾对象的加分仍按加5分、10分与加20分3个等级进行。尽管有一些人从照顾条件中消失,但从总体数量上看,今年高招享受照顾的对象还是比往年有所增加。

享受20分照顾考生增加两类

今年高招,“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一等奖获得者”从照顾条件中消失。同时,20分照顾档中又增加了两项: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者。

此外,以下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也加20分投档: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辖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表彰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类考生享受10分照顾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都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分照顾能否得到省外院校认可,则由各院校审查后决定。

残疾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可优先录取

除了退役军人和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由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录取外,今年增加的两类考生也可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此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高等学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当报考民族学校、校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不足时,经省招办批准可适当降分,由学校审查录取。对于省外学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以上加分规定不累积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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