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考生须持身份证、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山东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填写考试曲目登记表。(报考声乐主项的考生可在现场办理钢琴伴奏手续。)
二、考试
1、专业初试:时间:2008年2月24日08:30开始。地点:山东大学东区老校(济南市洪家楼5号)艺术学院教学楼。内容:考生填报的主项,其中主项为声乐的考生演唱歌曲2首;主项为钢琴、手风琴及其他器乐的考生演奏乐曲2首;主项为舞蹈的考生表演成品舞一个。
2、公布复试名单:2008年2月25日9:30前公布复试名单、办理复试手续。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本须知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复试。
3、理论考试:时间:2008年2月25日10:30-12:00。地点:山东大学东区老校(济南市洪家楼5号)公教楼。内容:乐理、听音。
4、专业复试:时间:2008年2月25日13:30开始。地点:东区老校艺术学院教学楼。内容:视唱及考生填报的副项(不得与主项专业类同,只演奏一个曲目)。
5、分数计算:进入复试后,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主项占70分,副项占15分,视唱、听音、乐理各占5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除钢琴以外的乐器需自备;声乐考试不得使用伴奏带(或CD);器乐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主项为舞蹈的考生需自备伴奏带(或CD)和练功服。
2、考生参加主、副项专业测试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证和乐器(或服装),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委透露姓名、考号等个人信息。
3、考生参加理论考试时,须提前30分钟到考场外等候点名,抽签确定考试座号。可携带必需的文具,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迟到30分钟后不准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只准用同一种颜色的钢笔(或碳素笔)答卷,考试终了哨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坐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将试卷收好,检验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后请保持安静,退出考场后请不要在考区逗留。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