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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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山东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考试阅卷及成绩统计工作已结束,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2008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各考点的报名人数和考生质量,并结合我校专业实际划定出分省、分专业合格分数线,共有564名考生取得我校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其中音乐学166人,美术学201人,工业设计197人。各专业合格分数线如下:
专业(方向)
专业合格分数线
山东省
非山东省
音乐学(器乐方向)
73分
72分
音乐学(舞蹈、声乐、键盘方向)
80分
(主项为舞蹈的73分)
78分
(主项为舞蹈的71分)
美术学
150分
145分
工业设计
156分
145分
注:音乐类按综合分划定合格线。
综合分=主项成绩*70% 副项成绩*15% 视唱成绩*5% 听音成绩*5% 乐理成绩*5%
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于4月上旬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数据报有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重点院校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可第一学校志愿填报山东大学。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高低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