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2008年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继续坚持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附件1 2008年南京理工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复试信息确认
达到2008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须在4月8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硕士考生登录处进行复试确认(4月4日14:00开通考生登录,考生合理选择登录时间,避开网络访问高峰,建议通过教育科研网访问)。不参加复试确认的考生作为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三、复试安排
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时间:4月10日(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4月11日(其他考生),地点:报考学院(系);
体检时间:时间:4月11日8:30-16:00。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地点:我校医院;
笔试:时间:12日8:30-11:30(需携带2B铅笔及橡皮),地点:第四教学楼;
面试:时间:12日下午及13日,由各学院安排。
四、复试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的考核。复试办法见附件2(南京理工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并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差额复试。
五、报考资格复查
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携带所在省、区出具的相关推荐报考表格,先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附件4),复试费80元;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附件4),复试费80元。
六、复试体检
考生在报考学院领取体检表并按规定时间在我校医院体检,体检费25元,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七、政审、调档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附件3),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非应届毕业生考生,所在单位还须在5月上旬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其人事档案应在毕业后一个月内调入我校,调档函复试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不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不得参加复试,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八、签订培养协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订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九、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我校除国防生、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办理保留资格手续。
十、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在各项手续完备后,学校将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录取,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