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优先录取灾区考生 助其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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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自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州等6个重灾区中受灾严重的40个县(市、区)即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江油市、三台县、安县、梓潼县、盐亭县、平武县、北川县、涪城区、游仙区、青川县、雨城区、名山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马尔康县、金川县、小金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的普通类考生,凡报考四川农业大学,只要符合教育部、四川省高考(Q吧)招生录取政策,四川农业大学将优先录取。 2、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特别优秀的考生,在四川省招生部门允许的范围内,四川农业大学将破格录取。


3、在抗震救灾中,因抢救和保护国家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而牺牲的英烈子女,为保护学生而光荣献身的学校教职工子女,凡报考四川农业大学,学校将增加在四川的预留计划,根据四川省和教育部招生政策,给予照顾录取。


4、来自灾区并且家庭受到地震伤害或失去亲人的考生进入四川农业大大学后,学校将实施经济援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5、四川农业大学,学校决不让任何一名考入四川农业大学的灾区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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