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
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根据我省2008年新高考方案的总体要求,为确保考生志愿信息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我省招考信息化建设水平,从2008年起,我省考生将通过远程网络填报高考志愿。现就网上填报高考志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各批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后,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高考志愿。
(1)第一阶段:填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师范(本科)等];艺术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如下:
填报对象
填报时间
确认时间
填报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本一、本二院校志愿)
6月27日 —28日24:00止
6月27日 — 6月29日
(8:30—17:00)
不填报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志愿的本一省控线上的考生
6月29日 —30日24:00止
6月29日 — 7月4日
(8:30—17:00)
本一省控线下、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
7月1日 —2日24:00止
7月1日 — 7月4日
(8:30—17:00)
(2)第二阶段: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如下:
填报对象
填报时间
确认时间
在某一规定分数以上的考生(具体分数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前公布)
7月29日 —31日 24:00止
7月29日 — 8月4日 (8:30—17:00)
在某一规定分数以下、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考生
8月1日 —2日24:00止
8月1日 — 8月4日
(8:30—17:00)
2.在每个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序号
填 报 及 确 认 时 间
填 报 批 次
1
7月11日 (8:30-15:00)
普通类提前批次本科
2
7月16日 (8:30-15:00)
普通类提前批次专科
艺术、体育类提前公办本科
3
7月20日 (8:30-15:00)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
4
7月22日 (14:00-17:00)
艺术、体育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5
7月26日 (8:30-15:00)
普通类本科第二批
6
8月10日 (8:30-15:00)
普通类本科第三批
7
8月17日 (8:30-15:00)
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
8
8月20日 (8:30-17:00)
8月21日 (8:30-11:00)
普通类高职(专科)
二、组织管理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办、各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志愿填报(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下同)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及时发放《江苏招生考试》(2008年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并负责计划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办负责所辖县(市、区)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或报名点的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及时发放《计划专刊》,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报名点)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
4.各中学(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网上监控本校(报名点)所有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期间,各市、县(市、区)招办应组织考生在中学(报名点)集中填报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可由考生自行上网填报。
6.在省规定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结束前12小时(即分别为 7月2日 12时和 8月2日 12时),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须对所辖范围内符合填报条件但尚未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实。
7.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考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三、填报流程
1.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查阅我省的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专业计划补充内容等,同时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平行院校志愿投挡说明”等重要说明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由于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类型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简称省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须省统考也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详细阅读志愿表的重要提示。
2.模拟填报
6月12日 至16日,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如密码遗失,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级招办申请密码重置)。登录后,考生在估分、估等级的情况下,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
供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登录填报志愿网站查询。模拟填报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仅供模拟填报志愿之用,实际招生计划以《计划专刊》上公布的为准。
3.填写志愿表
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已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下载。
考生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并确认无误。
4.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密码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逾期不得填报。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说明考生的建议选测科目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可以强行提交,该部分考生将不能参加批量投档,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5.志愿修改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凭密码可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信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24时止。
6.志愿信息确认
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中学(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00时止(提前录取批次志愿确认的截止时间为 6月29日下午 17:00时止)。
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志愿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中学(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中学(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7.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志愿信息;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档案,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由中学(报名点)交县(市、区)招办留存,保存期半年。
四、关于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
1.凡有意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且达到省公布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军事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 6月29日 - 7月2日 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公安部门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作出考核结论,同时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先参加各警备区(军分区)组织的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 6月29日 — 7月4日 到江苏省军区机关幼儿园(南京市中央路208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面试、军检。
2.凡有意报考公安部属院校且符合公安院校体检标准的考生,于 6月26日 — 6月30日 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扬州测试点,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与有关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报考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且符合警官学院体检标准的考生,于 6月26日 — 6月30日 凭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指定的测试点参加面试、体能测试。
3.凡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于 7月2日 — 7月3日 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镇江市东门桃花坞1区14号)测试点,参加由江苏省司法厅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今年我省首次实行网上填报高考志愿,各级招生办公室和有关中学(报名点)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本地区的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填报指导;要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要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做好网上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实施。
2.在填报志愿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要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提前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
3.填报志愿期间,各级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登录志愿填报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各地要注意妥善保管。
4.为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公平、公正,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志愿。因此,各市、县(市、区)招办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并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
5.根据网上填报志愿规定,志愿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一到,系统将自动关闭,中学(报名点)将不能再进行志愿信息确认工作。因此,各中学(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本校(报名点)考生的志愿确认工作,避免前松后紧,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信息确认工作。
6.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拨打志愿填报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
附件:江苏省2008年军事、公安、司法院校面试、军检或体能测试安排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〇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