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培养模式
招生学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专业: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10人,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分配到南航北京分公司从事飞行员工作。
培养模式:两年理论课学习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一年左右时间的飞行训练分别在澳大利亚南航西澳飞行学院、加拿大蒙顿飞行学院或其他国外飞行学院进行;实习在南航珠海翔翼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模拟机训练)和南航下属各飞行单位进行。学员毕业后,由北京航空航空大学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可根据教育部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范围
面向北京市的考生。
三、报考条件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男生,文理兼招,参加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语语种限英语;
2、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年龄在16—20周岁(按招生当年的公历8月31日计算);
3、本人历史清楚、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性格开朗、体格健壮、五官端正、动作协调、爱好文体活动、处事果断灵活;
4、身高:168厘米以上,每眼*眼视力不低于0.5(环形C字表),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
5、政治、身体条件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的有关规定。
四、招收办法
凡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应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检,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再进行背景调查。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工作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中心负责组织。
1、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bjeea.cn,下载并打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后,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
2、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1月26日(星期六)或27日(星期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
面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一层(从学校东南门进入往西300米右侧,在北航体育馆对面)。
面试手续:持填写好的、贴好照片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南航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面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五官、体型、口试等。
3、体检
面试合格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学生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身高不足168厘米;
(2)体重在标准体重〔(身高—110)±10%公斤〕之外的;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视力低于0.5(环形C字表)、斜视、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5、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南航招飞中心将派工作人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有关单位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查。
五、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考生须参加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名、填报志愿、普通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报考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不必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的志愿。
六、录取
飞行技术专业的录取将严格按照中国民航总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军事、公安等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择优录取。既要看考生的高考总分,还要注重其英语的单科成绩。已被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报其他志愿的录取。
七、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8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京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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