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招生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08年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考试管理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96号。
邮政编码:810012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四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设立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职责包括:制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规定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本院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六条 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1、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本院招生计划、省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3、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学院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招委会规定执行。
5、因生源不足,本院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八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学费标准:
1、普通高职专科建筑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四个专业学费3100元/人年。
2、普通高职专科其他建筑类专业学费3000元/人年。
3、初中生录取3年制中职专业学费2400元/人年,五年制一贯制专业学费2900元/人年。
4、老高职录取专业学费2900元/人年。
5、住宿费400-700元/人年
第九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
第十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qhavtc.edu.cn
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及传真:0971--6256346
E_mail:qhjy04@163.com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于2006年开始实施,本章程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