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称:海口经济学院
学校代码:12308
办学校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邮政编码:570203
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教育,全日制脱产
办学性质:民办
学院概况:
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公共)管理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办于1974年,其前身先后是海口市业余大学、海口职业大学、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3月26日经教育部批准由专科升格为本科,为实施以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涵盖“文法、理工、经管、艺术”等多学科多专业的一所综合性民办本科高校。
现有在校学生一万多名,校园面积2288亩(含桂林洋高校区1735亩),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有实验实训室146间,多媒体教室35间、语音试验室20间、座位5722个;教学用计算机2422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120万元;图书馆馆舍2.49万平方米、阅览座位2128个、馆藏适用图书128.21万册;拥有1800多人的大剧场、现代化音乐厅与演播厅;有一个七千多座位的标准田径运动场(塑胶跑道)和近30个灯光篮球、排球与网球场。
学院下设经济贸易、涉外经济、公共管理、旅游、艺术、信息工程、应用技术7个二级学院,基础课、体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3个教学部;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新闻学四个本科专业和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空中乘务、酒店管理、电脑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软件技术、商务英语、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50多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院坚持用真诚和待遇吸引人,用事业和环境凝聚人,用精神和制度激励人,着力营造“凝聚、和谐、平等、包容”的新型人际关系,人才引进措施有力,一批批优秀的人才纷纷加盟。学院董事长曹成杰是“海南省杰出人才”、省市人大代表;院长李秀生教授曾是长期担任过国家重点大学党政一把手的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科技专家;党委书记张文瑞来校工作前系中共海口市委常委、海口警备区政委。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16名(含外教);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182名、硕士以上学历者144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4名,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名,海南省高校教学1名,省级先进教育工作者4名,“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十佳”3名。同时还聘请了21位博士后为兼职教授、30多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院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在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训练的同时,加强边缘学科理论与实践知识的传授;坚持封闭式管理与开放式办学相结合、制度约束与学生自治相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适应、竞争、创新和创业能力;试行部分专业与相关单位联合招生或联合培养,使学生毕业时既获得国家颁发的学历文凭,又能取得相关行业的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在 2005年12月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我院被评为“优秀”等级。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依托海南的区位优势与学院的体制优势,实施校企联合,拓展“订单式”培养,先后与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海南广播电视台、清华同方海口公司等63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大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2003—2007年连续五年文件公布:海口经济学院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都在94%以上,位居全省高校之首。2006年4月7日,学院被评为“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南中国海的壮阔,五指山的雄伟,万泉河的秀丽,南渡江的妩媚,赋予了海口经济学院无穷的魅力。学院将在这美好的地域里一如既往地以“教育设施高标准、教学质量高水准、学院形象高品位”的崭新风貌,开创更好更快发展的新局面,奋力朝着海口大学的宏伟目标前进。
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其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语种不限)
(2)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要求:健康
(4)部分专业身高要求:
①音乐表演、主持与播音、舞蹈表演、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邮轮乘务专业:男170CM、女160CM以上
②空中乘务专业:女:163——172CM,男:175——182CM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既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 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 在高考分数(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①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②相关成绩考虑英语、数学、语文成绩较好的学生。
E、 国际经济贸易、英语、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管理等等专业,英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最低要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F、 录取期间,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若无法与之联系,将予以退档。
一、收费标准
学费:6900——12000元/年,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示的海口经济学院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二、录取与入学
按国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录取结果将在当地的招生办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同时由学院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一周之内将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寄回我校招生办。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十天未报到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学生入学学籍和毕业证书种类: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取得学籍。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四、奖学金、助学金及贷款
学院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主要由国家奖学金、成杰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构成,其中奖金额为10000元/人.年;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分别有国家助学金、有贵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同时贫困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五、户籍管理
经我院录取的学生户口可自愿迁入海口市。
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898-65351910、65370910
传真:0898-65329852、65375223
学校网址:www.hkc.edu.cn
电子邮件:hjyzsbzy@126.com
海口经济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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