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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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贵阳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由贵州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贵阳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976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教育、普通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二、招生计划
  招收本科、专科(高职)学生4574名
  三、录取原则
  1.贵阳学院属于二本录取批次院校,音乐、美术、体育本科招生专业在贵州省提前批次录取,其他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在贵州省二本批次录取,普通专科在贵州省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2.贵阳学院的普通本、专科招生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录满,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以及平行志愿考生,录满为止。
  4.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志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总分与相关科目成绩的关系,限度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划定的文化分数线上的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在退档时,原则上退出相对低分的考生档案,确保高分考生录取。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规范执行国家有关“奖、贷、勤、减、免、补”政策,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五、招生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六、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校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5406767
  E-MAIL:gyuzsb@163.com
  网址:http://www.gyu.cn
  邮编:5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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