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入学后不能注册学籍,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凡未经生源所在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河北考生只有经河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
-计算机网上录取更助于实现公正公平
普通高校以考生的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其录取的基本依据,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从众多的报考者中选拔合格的新生。
计算机网上录取是将所有考生的基本信息制成电子档案,利用计算机网络,按照一定规则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传送至招生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网上录取是录取方式的重大变革。
网上录取使各招生院校不用派人到各省的录取现场进行录取,而是在学校内,由学校的招生领导小组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支录取队伍,以集体办公的方式进行录取工作,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录取方式,避免了以往有可能发生的个人行为,从而使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网上录取的基本步骤:
1、院校进行网络用户注册;
2、院校核对招生计划;
3、省招办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实施网上投档;
4、院校网上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院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退档名单;
6、省招办办理录取检查手续;
7、省招办打印寄发录取新生名册;
8、院校接到新生名册后,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高等学校必须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工作规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各批次的志愿在录取时互不影响
各个批次在整个录取过程中,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子过程,彼此之间互不影响。如考生在某一批次的志愿未能被录取,将自动转入下一批次重新开始参加录取,而他上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不会影响本批次的录取。一旦考生被某一批次的院校录取,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也不再转录。(记者: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