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次实行的“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如何进行?
○根据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实施方案,平行志愿政策只适用于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本科,第三批次的高职(专科)招生录取。
零志愿、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不设置平行志愿,仍按原投档录取办法进行。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成绩优先,遵循志愿”,投档比例规定为不大于高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一书中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的105%;投档前先对考生分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对每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逐个检索分档,全部检索分档后,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一并投档到相关招生院校,由高校对考生进行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投档的考生和被高校退档的考生随后进入征求志愿。